多走一步 加快還港於民

筆者參與推動海濱發展的工作十六年,有一句說話常掛在口邊:「海濱工作,像愚公移山。」 要把維港兩岸的海濱連接成連綿不絕的長廊,願景雖清晰直接,規劃圖亦早已反映;但落實起來卻一點也不容易,要面對的問題更多不勝數。這些問題,有關乎地理的,有牽涉原有業權或設施的,有受制於資源安排和管理部門的優先次序的。除此之外,也有關乎地區發展的複雜程序和政府部門的分工。 舉例來說,啟德發展區的規劃早在二零零七年完成,啟德前跑道上會有一個比維園還要大的都會公園,但至今還未能起動。按筆者預計,都會公園最快也要在二八年才能落成。 啟德發展區現時有大量大型工程正在進行,例如中九龍幹線、沙中線、體育園和急症醫院等。都會公園未能動工,原因是該幅土地需要暫借給以上建築工地作躉船碇泊處,利用海濱運送泥頭和建築物料。要等待這些工程完成後才能騰空,最快也要在二四年才可交給康文署發展公園。就算一切順利,公園最快在二八年才能落成。但倘若以上任何工程出現延誤,便可能更遲。 由此可見,自啟德都會公園在規劃圖上確定到實體落成供市民享用,足足要等二十一年。 海濱事務委員會一直希望盡早還港於民,近年便想出了「先駁通、再優化」的策略,在海濱各永久工程全面落成前先把臨海路段提早開放,好讓行人、跑步者和單車享用,及達致可以加快連接其他海濱路段的效果。該理念隨即獲得了一些政府工程部門積極回應。在上述都會公園的案例上,路政署建議待二三年完成使用碇泊處後,便立即在海濱興建八百四十米的臨時長廊,二四年完成,讓市民可以優先使用都會公園範圍內的海濱路段。 另外,筆者月前亦在本欄提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在啟德明渠進口道一帶興建D3路,亦建議把海濱長廊包含在道路工程合約中,省卻了完工後再交回地政總署,再等建築署設計再招標興建長廊,完成後才交給康文署等繁複而冗長的程序。 本來道路工程部門只負責興建道路,卻願意「多走一步」,在工程合約內包括在交回地盤時連海濱長廊一併做好,令市民可以提早四至五年享用長廊設施,實在值得嘉許。 另外兩個例子,在港島北岸。 在上月底開放的灣仔北水上活動主題區,本來屬於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的工地範圍。土木工程拓展署為配合「先駁通、再優化」理念,把工地範圍縮減騰出空間,在完成基建工程的平整階段「多走一步」把海濱用地美化,隨即釋放給市民享用而無需再圍封等待其他部門做美化,省卻了大量時間。 同樣,在炮台山東岸公園主題區,屬於中環灣仔繞道的工地範圍。負責工程的路政署亦建議提早釋放西面約一點四公頃的工地,在土地平整工序內包括了早前由建築署設計的臨時海濱公園,完成後便可立即開放。預計於今年第三季便可使用,相對於一般「交回地盤再圍封再建公園」的舊有模式快三至四年。 筆者相信,加快還港於民是社會大眾的共同願景。部門願意以新思維,跳出過去那牢不可破的官僚框架,誠然是一項極大的進步。以上的例子,亦可為未來的海濱工程安排帶來新的啟發。 【圖:新開放的灣仔水上活動主題區海濱長廊,在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工程竣工後便立即以「先駁通、再優化」理念,用七個月完成長廊工程並開放予公眾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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