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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February, 2015

城市規劃須「質」「量」並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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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上屆政府訂立措施監控發水樓和屏風樓,為的就是改善城市環境質素,令社區更宜居。】 現屆政府上任兩年半,解決房屋和土地供應問題依然是施政的重中之重。 近年,樓價高,租金貴,公屋短缺,違法 劏房 更愈見泛濫,增加住宅建屋量遂成為政府的當務之急,但卻面對可發展土地不足的問題。於是兩年半以來,政府四處覓地,向社區用地、休憩用地和綠化地帶打主意,把它們改劃成住宅用地。另一方面,又建議增加建築密度以加大建屋量,或者在現成的屋邨中以見縫插針模式加建。結果惹來多區居民反對,令規劃過程舉步維艱。 在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認為「土地規劃開發,諮詢過程愈來愈長,爭議愈來愈大,更面對包括司法覆核等愈來愈多變數。」報告亦指出「在規劃過程中要顧及愈來愈多的考慮因素,例如對交通、環境、保育甚至空氣流通的影響。這些考慮因素令發展用地供應減少和減慢,對此社會要作出抉擇。」 看來,現屆政府認為,要達成建屋的數量和速度,便要犧牲環境質素。對此,筆者難以認同。事實是,交通影響、環境影響、視覺影響、空氣流通影響和建築物對周遭環境是否協調;甚至保育和生態影響等,一直都是城市規劃過程中必要的專業考慮。 城市規劃的目的,就是為市民建設一個宜居的地方。城市規劃,也要因地制宜。如果因為「要快」「要多」,在未經深思熟慮下,東拼西揍毫無章法的胡亂搶地,自然會遭受市民反對,早前九龍塘李惠利校舍地皮改劃住宅便是一例。要知道,城市規劃是專業的,若然只顧產量而不重質素,我們根本不需要規劃師、城市設計師、建築師和工程師了。 城市規劃的「質」與「量」,不應是互相排拒。而且,一個粗疏而差勁的城市規劃,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是長遠和不可逆轉的。 上屆政府,針對社會對城市發展密度過高的不滿,重新檢視各區規劃,降低臨海土地和鐵路沿線物業的建築密度。此外更訂下措施,監控發水樓和杜絕屏風樓。為的就是改善城市環境質素,令社區更宜居。這些都是德政。可惜,唯一沒做的,就是為香港整體作長遠規劃,提供足夠的土地貯備,導致今天需求急卻覓地難的困局。 因此,為了城市的長遠發展,發展新市鎮如新界東北規劃和洪水橋新發展區計劃等,實在是刻不容緩。另外,發展大嶼山、在維港外填海和發展岩洞以增加長遠土地貯備,只要規劃得宜,也是值得支持。 筆者認為,要兼顧「質」與「量」,政府

改善維港水質 推動親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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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新加坡河濱以梯級式設計,容許遊人拾級而下直達水面。】 上月中行政長官發表任內的第三份《施政報告》,當中一項政策,涉及推動親水文化及近水活動。《施政報告》這樣寫:「維港水質已明顯改善,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今年完成後水質可望進一步改善。我已要求相關決策局研究利用維港資源發展水上活動。」 行政長官更承諾,「政府將研究如何改善殘餘污染物排放到市區沿岸引致的污染和氣味問題,以計劃在西九龍、灣仔和中區海濱發展多種水上活動場所。」 筆者關注維港海濱發展多年,對此感到非常雀躍。 過去十年,在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推動下,一段段的海濱長廊和公園逐漸落成,市民有機會走到海濱,近距離接觸維港,欣賞海港景致。不過,多了人走近海邊,便發現另一個問題:「海水有異味,怎麼辦?」 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起,政府實行「淨化海港計劃」 。透過收集維港兩岸的海水,輸送到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及排放,以減少維港海水污染,長遠改善維港水質 。 當第二期甲工程 在今年 啟用後,整項「淨化海港計劃」就能處理 維 港兩岸產生的所有污水,每天處理量高達 二百四十 萬立方米 。 幾年前,有團體建議在啟德明渠打造成一條符合國際標準的水道,並擬在旁邊的土地用作水上活動中心。賽道可供舉辦國際級的水上活動,例如獨木舟、划艇、龍舟、懸繩滑水和花式滑水等賽事。在沒有比賽期間,可開放給一般市民使用。 還記得,當時建議獲得負責規劃的城規會和負責康樂事務的民政事務局支持。不過,環保署就認為水質不及格,未能適合作水上活動。因此,要實踐計劃實在舉步維艱。 在維港內搞水上活動,還要過海事處一關。海事處在維港的主要工作,就是確保港口運作和水域的航道安全。 筆者一直認為,要海濱朝氣蓬勃,多元化和富吸引力,除了岸上的規劃外,水體的規劃也非常重要。可惜,維港水面是沒有規劃圖的。城規會,亦只能負責陸地上的規劃。 因此,一個維港,規劃署管海濱土地規劃,康文署管公園和康樂設施,海事署管航道安全,環保署管水質。以上部門又分別隸屬發展局、民政事務局、運輸及房屋局和環境局四大範疇。要成就推動親水文化的願景,便有賴各局互相協調,不能各自為政。負責統籌的官員,少點魄力也不行。 另一方面,要推動親水文化,除了改善水質和妥善規劃,海濱的設計亦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