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須「質」「量」並重

【圖:上屆政府訂立措施監控發水樓和屏風樓,為的就是改善城市環境質素,令社區更宜居。】

現屆政府上任兩年半,解決房屋和土地供應問題依然是施政的重中之重。

近年,樓價高,租金貴,公屋短缺,違法劏房更愈見泛濫,增加住宅建屋量遂成為政府的當務之急,但卻面對可發展土地不足的問題。於是兩年半以來,政府四處覓地,向社區用地、休憩用地和綠化地帶打主意,把它們改劃成住宅用地。另一方面,又建議增加建築密度以加大建屋量,或者在現成的屋邨中以見縫插針模式加建。結果惹來多區居民反對,令規劃過程舉步維艱。

在上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認為「土地規劃開發,諮詢過程愈來愈長,爭議愈來愈大,更面對包括司法覆核等愈來愈多變數。」報告亦指出「在規劃過程中要顧及愈來愈多的考慮因素,例如對交通、環境、保育甚至空氣流通的影響。這些考慮因素令發展用地供應減少和減慢,對此社會要作出抉擇。」

看來,現屆政府認為,要達成建屋的數量和速度,便要犧牲環境質素。對此,筆者難以認同。事實是,交通影響、環境影響、視覺影響、空氣流通影響和建築物對周遭環境是否協調;甚至保育和生態影響等,一直都是城市規劃過程中必要的專業考慮。

城市規劃的目的,就是為市民建設一個宜居的地方。城市規劃,也要因地制宜。如果因為「要快」「要多」,在未經深思熟慮下,東拼西揍毫無章法的胡亂搶地,自然會遭受市民反對,早前九龍塘李惠利校舍地皮改劃住宅便是一例。要知道,城市規劃是專業的,若然只顧產量而不重質素,我們根本不需要規劃師、城市設計師、建築師和工程師了。

城市規劃的「質」與「量」,不應是互相排拒。而且,一個粗疏而差勁的城市規劃,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是長遠和不可逆轉的。

上屆政府,針對社會對城市發展密度過高的不滿,重新檢視各區規劃,降低臨海土地和鐵路沿線物業的建築密度。此外更訂下措施,監控發水樓和杜絕屏風樓。為的就是改善城市環境質素,令社區更宜居。這些都是德政。可惜,唯一沒做的,就是為香港整體作長遠規劃,提供足夠的土地貯備,導致今天需求急卻覓地難的困局。

因此,為了城市的長遠發展,發展新市鎮如新界東北規劃和洪水橋新發展區計劃等,實在是刻不容緩。另外,發展大嶼山、在維港外填海和發展岩洞以增加長遠土地貯備,只要規劃得宜,也是值得支持。

筆者認為,要兼顧「質」與「量」,政府須小心為香港進行周詳的整體規劃,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見縫插針式的思維處理問題。根據香港的人口和經濟增長的趨勢,政府不難推算未來的土地需求。在籌劃發展新土地時,也需檢討現時使用土地的效率,例如早為業界所病的丁屋政策,便應作出檢討。若能把現有可發展部份土地的密度適量上調,便總比佔用綠化帶如啟德發展區,確切是有上調空間。若能配合適當的城市設計規範,例如高度限制、通風評估、區内休憩用地的佈局,和完善的鐵路和公共交通系統規劃以減低馬路佔用土地的面積等,稍為提高密度也可建設成舒適宜居的城市。


不過,對於現在已十分擠逼的地區,就不應再見插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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