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出固有框架 打造活潑海濱

近日有傳媒報導發展局局長專訪,問及成立海濱管理局事宜。據報導稱:「局長認為成立管理局涉及大量土地與公帑,公眾與部份議會成員仍有關注,政府對相關建議有保留,到年底才有更清晰的取態。」

傳媒再追問筆者意見,問我會否感到失望。我答:「沒有失望,亦不感詫異。」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的象徵,也是最珍貴的公共資產。自二零零四年填海官司以來,社會一直關注維港兩岸七十三公頃的土地用途,期望「還港於民」。「優化維港及其海濱地帶,以締造一個富吸引力、朝氣蓬勃、交通暢達和可持續發展的世界級資產:一個港人之港,活力之港。」一直以來都是社會的願景。海濱事務委員會,及其前身的共建維港委員會,十二年來都是朝著這個目標努力工作。

回顧歷史,隨著社會日益期望成立一個專責機構以實現對維港海濱的願景和克服現行制度上的限制,立法會在二零一一年七月通過一項無約束力的議案,當中包括促請政府成立一個法定機構,統籌及落實策略性的海濱發展。

到二零一二年二月,財政司司長在《財政預算案》中宣布若成立海濱管理局的建議獲社會廣泛支持,政府會在財務上作出配合。同年,政府換屆,海濱事務委員會再於十月向行政長官提交了報告,就海濱管理局的主要架構提出建議。

在二零一三年三月,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表示,歡迎海濱事務委員會有關成立海濱管理局的建議,並承諾發展局會聯同海濱事務委員會,就有關建議進行公眾諮詢。如建議獲支持,政府會開展立法工作,並在財政上配合。

以上的都不是道聽途說,而是在官方文件上白紙黑字寫清楚的。

因此,海濱事務委員會聯同發展局海港組,在二零一三年底及二零一四年底分別舉行了兩個階段的公眾參與,就成立海濱事務局的事宜諮詢公眾。當中的討論範圍包括維港願景、管理局的職能與組成、土地及財務承擔等。筆者亦曾在本欄以多篇文章向讀者介紹有關建議及討論。

兩年兩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我們走遍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九個連接維港海岸線的區議會、各專業團體、本地及海外商會、智囊組織和大學等進行簡介。除此之外,也舉辦多個公眾論壇,直接聽取市民大眾的意見。成立海濱管理局的建議獲得社會普遍支持。為了回應坊間關注如何避免成為大白象?如何確保有社會監察等?我們建議管理局應「從小做起」,先做好維港海濱的八幅土地,待有成績並獲公眾認同後再擴展到其他地區。

今年初,我們經已把整合好的建議書向政府提交,建議應盡快展開立法程序,成立海濱管理局,一站式處理維港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以達致活潑和多元化世界級海濱的願景。


勞師動眾耗盡心力的搞了數年,政府對啟動立法程序至今仍是懸而未決。背後原因究竟為何?筆者不便猜測。如今立法會換屆,明年又到政府換屆,在眾多不明朗因素籠罩下,一般施政已是舉步維艱,筆者更不會低估展開相關立法程序的難度。不過,倘若政府把建議束之高閣,便難免會被人批評有「走數」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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