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豈只是個公園?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正進行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走到這一步,當然是經過了去年舉行的第一階段。在第一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中,我們曾問大家是否同意成立一個專責維港海濱事務的管理局,以達致朝氣蓬勃的海濱願景?得到了正面的答覆後,再進入第二階段。簡單來說,第一階段問「做不做?」第二階段就是討論「如何做?」

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至今已進行了兩個月,其間舉辦了兩個公眾論壇及兩個與專業團體和商界組織的研討會。我們更走訪了九個連接維港海濱地區的區議會當中的七個。本週初,我們亦出席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簡介第二階段建議的內容並聽取議員的意見。議員們原則上支持之餘,亦提出不少質詢與批評。

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儘管公眾參與已進入第二階段,一些被諮詢者卻未必與活動同步。我們不時聽到這個問題:「為何要以額外資源成立另一個架構,會否架床疊屋?」詢問者雖然同意現時的維港海濱與世界上具吸引力的海濱相距甚遠,政府部門間的各自為政也確實存在,但「為何不叫政府做好些,,而要另闢溪徑呢?」

故此,我們亦不厭其煩,,向大家講述成立海濱管理局作為一站式負責維港海濱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需要。

筆者擔任推動活化維港海濱的工作已有十年。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海濱事務委員會一直以來與發展局合作,推動「與民共議」的海濱規劃,連接各區海濱,以實踐令全長七十三公里的維港海濱「成為朝氣蓬勃、富吸引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地方」的宏大願景。

十年下來,一段段的海濱長廊相繼落成,由康文署負責管理。不少地區,例如尖沙嘴至紅磡、觀塘、北角和中西區等都出現了受市民歡迎的休憩用地。但相對於世界級的、充滿活力的、有露天茶座的、可舉行街頭藝術表演和露天音樂會的、有文化及遊樂設施的、和可以踏單車的海濱,仍是望塵莫及。

事實是,康文署對海濱休憩用地的管理近年已有不少進步,例如草地可踩可躺,海濱公園也有特別的設計,部份還可以放狗。但問題是,康文署是以管理公園的模式去管海濱,而管理思維亦受制於《遊樂場條例》,這樣不准那樣不行,跟其他城市管理海濱模式實在沒法相比。

更核心的重點是:「世界上所有受歡迎的海濱區,,根本不是公園。」

如果海濱不是公園,硬要康文署改變思維,加入商業活動、食肆和遊樂設施,並進行開放式管理,根本就是找錯對象,強人所難。

世界上著名的海濱城市,例如悉尼達令港、新加坡濱海灣和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等,都有一個共通點。這些地方都是由一個專責機構一站式的負責海濱區的規劃與管理,不斷舉辦活動,甚至為景點作推廣以吸引更多遊人。當然,這些地方,都不單是個公園。

回看香港,在現行的政府架構中,有那一個政府部門專責海濱事務以實踐願景?找了十年,答案是:「沒有,完全沒有。」

我們深信,按現時框架,海濱工作已接近走到盡頭,無論做更多,等更久,海濱只會不斷重複,離世界級水平只會越來越遠。今天我們已經來到一個十字路口。因此,要成就願景,便要衝出固有框架。

我們也知道,一切從沒做過的計劃都不能確保百分百成功,但若因擔心失敗而裹足不前,恐怕在面前的,仍是只有失敗。


我們會虛心聆聽各持分者的意見,將憂慮化成動力,把批評變成面前要解決的問題;努力不懈,精益求精。我們相信:「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要成就願景,,不想被別人比下去,就必須走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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