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設計 須以人為本因地制宜

【圖:港島西區海濱的副食品市場碼頭,由於地形獨特,成為維港一段獨一無二的海濱目的地。】



上文提及,海濱規劃與設計的工作就像空中飛鳥,高飛看整體規劃,低飛看細部設計。這一篇,就讓小鳥飛低一點,談談維港海濱的城市設計。

一個城市的海濱、街道、廣場和公園,同樣是人人可享的公共開放空間。不論貧富、年齡種族、殘疾健全,也不論是市民還是遊客;都不應被排拒於外。筆者參與海濱工作十多年來,不時聽到市民擔心海濱被私有化而導致部份公眾無法使用,又或者變成豪宅後花園。但事實是,我們的城市規劃以把海濱用地劃為公眾休憩用地作大原則,以確保該空間可以開放給任何人士享用;就算是由私人機構管理的星光大道也不例外。海濱事務委員會必會堅守「人人可享」這個基本信念,以監督各個海濱項目。

做設計之前,先看設施。海濱既是以人為本,哪究竟市民需要些甚麼呢?在過去十多年我們與民共議,出席連串的公眾參與活動,瞭解市民對海濱設施的訴求。例如市民愛在海濱跑步散步釣魚;海濱要有綠化、坐椅和遮蔭;海濱可以遊玩放狗踩單車等。另外,要打造世界級海濱,要有表演場地,露天茶座,水上餐廳和雕塑展覽。也有人建議更多的水上活動如帆船舢舨扒龍舟等。

不過,做設計不是一般市民的工作,最終設計便要由項目建築師處理。面對有限的空間及無限的訴求,我們便要作出取捨。我們期望每段不同的海濱應各有特色,不能把每段海濱都變成「自助餐」,即甚麼都要一點點。因此設計者須要因地制宜,按地形環境和土地面積大小做設計。我們發現,如果一段海濱要同時出現互不重疊的行人道、緩跑徑、單車徑、寵物通道,再加上綠化草地和坐椅,兒童遊樂場、露天茶座和表演場地,海濱長廊更闊也容不下。因此,在需要取捨之餘,我們也要向市民推動共用空間的概念,及使用者互相包容的態度。

雖然維港兩岸的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但不同地區的長廊闊度寬窄不一,而且周邊環境亦有分別。遠離民居的地方,例如中環、灣仔或尖沙咀等商業區,可以設置更豐富活潑的設施,例如餐飲、遊樂場和表演場地。相反,在接近住宅區的海濱設施,便以相對靜態的休憩設施較為洽當,以免燈光和噪音干擾居民作息。

另一方面,不同段落的海濱也有「目的地」(Destination)及「連接者」(Connector)之分。所謂「目的地」,是鼓勵遊人作聚腳停留、舉行或參與活動的地方,如展覽場地、街頭表演和露天茶座等;這些地區擁有較寬闊的長廊(例如闊度超過二十米),方便活動進行時亦不會阻塞長廊通道。至於「連接者」,由於闊度有限(例如少於十米),功能主要是接駁不同的目的地,便適宜用較簡單設計,設置綠化和坐椅以作靜態休憩用途已足夠。

我們的城市規劃,從來只牽涉陸地規劃。但要成就一個多元化和富吸引力的海濱區,水上規劃亦非常重要。海上活動與陸上設施要互相呼應。例如在水上舉行龍舟競賽或水上運動,陸上便需有看台和配套設施。例如要水上的士站,陸上便要有上落船隻的碼頭。此外,為推動親水文化,岸邊亦可考慮設置從海岸直達水體的梯級式設計。

在陸地一邊,我們鼓勵在海濱創造生氣洋溢的街景,並進行各式各樣的用途。例如在長廊旁邊設置商店、酒吧或咖啡座,再配合海濱長廊,從而令維港更具活力。我們認為,海旁建築物臨海的一方應該避免設置機房或空白牆壁,倘若無可避免,便應採取適當改善景觀或園景美化措施以紓緩視覺上的負面影響。

香港休憩用地的種植,往往因方便管理的關係,只選擇不開花不落葉的植物品種,造成單調和欠缺變化的園林景觀。我們建議應考慮進行主題種植,例如一些在不同季節開花的植物,造成四時變換的景觀,為海濱不同段落建立風格和地方感。

我們鼓勵設計多花心思,以使用者為本,從而創造出朝氣蓬勃、富吸引力,令香港人引以為傲的維港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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