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濱管理局 須用人唯才

我們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目的就是以一個有專屬資源和單一使命的機構,負責維港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令海濱變得朝氣蓬勃、多元化和富吸引力。

海濱管理局要面對的一大挑戰,就是協調工作。在海濱事務委員會過去四年的工作,我們都有親身的體會。從過去的經驗得知,要確保新的管理局可以做到現行政府架構做不到的工作,我們建議在管治架構和行政機關著手。

要成就海濱願景,除了有恰當的架構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因此,董事局的組成和負責執行相關工作的行政部門由誰擔當,便成為第二階段公眾參與的討論話題之一。

先說董事局的組成。常識告訴我們,董事局若然人太多,會影響工作效率。相反,若人太少,便缺乏代表性。另外,海濱規劃設計和管理是非常專業的工作,專業參與不可或缺;但也要關顧社會訴求,故此民間參與也須兼容。

有見及此,我們建議,為了對董事局的有效運作和代表性之間作出平衡,董事局的成員人數將以不超過二十人為目標。成員當中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其中一人為公職人員,而另一位為非公職人員)、來自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資深公職人員、管理局的行政部門主管、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以及具備如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建築、園境設計、工程、測量、法律、金融、經濟策略性規劃、環保、產業或場地管理、宣傳推廣等專業知識及經驗的非公職人員。

吸取了過去委員會的經驗,我們認為有必要確保有足夠的跨部門代表,使有關部門和管理局可以互通消息和有清晰指引去落實。

事實上,這個組成與現時的海濱事務委員會相若。另一方面,為了增加地區持分者的參與,海濱管理局亦會成立委員會(例如工作小組或專責小組),讓董事局成員以外的人士也能參與有關的工作。

行政部門方面,我們在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中曾徵詢市民,究竟管理局應自聘員工,像西九管理局和市區重建局般成立一個獨立的行政團隊;還是由政府內部調配,提供一個跨專業的公務員團隊組成專責辦事處(像起動九龍東辦事處)?就此,公眾表達了不同的意見。

有人認為,獨立部門較易吸引人才,免受公務員體制下的財政和人力資源限制,管理亦較靈活。但缺點就是可能在成立初期出現磨合問題,要花更多時間累積經驗;另外,社會的財務承擔亦較高。相反,若由公務員組成專責辦事處,好處就是較快起動工作,所需資源亦相對較少。但運作可能較欠彈性,尤其在與私人機構合作方面。

既然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現今社會又對資源運用的有效性相當關注;考慮到海濱管理局從規劃、設計及建造,以至營運、管理和推廣等不同發展階段的需要;我們先集中關注在起動階段的實際需要。

因此我們建議成立一支由來自不同相關範疇、富經驗和由公務員組成的政府專責團隊,在海濱管理局成立初期借調予管理局,一方面擔當管理局的秘書處,協助與政府部門和持分者保持緊密連繫,另一方面支援管理局的運作,並向董事局負責。我們相信,此舉能令管理局較快展開工作,亦能更有效地與政府部門協調。我們相信,這支團隊在成立初期編制不大,但會隨著項目增加而逐步擴展。除了以公務員作骨幹外,管理局亦會招聘一些具商業觸覺和市場運作經驗的人士,以彌補公務員在相關範疇的欠缺。

往後,當管理局的運作踏上軌道,累積足夠經驗後,管理局便可逐漸建立自己的獨立行政隊伍,聘用私人機構的專才取代政府人員執行職務。

我們相信,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做法,也是一個較為務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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