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與政治投票 不應混為一談

二零一六年是香港的選舉年,將有立法會和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兩項選舉。按照現行規定,香港的註冊建築師在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功能組別議員的選舉中擁有投票權。

上月中,建築師學會接獲125名會員聯署,建議修訂《學會規例》,以容許在香港仍未獲得建築師專業資格的畢業生會員和聯繫會員,擁有學會事務的投票權,並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討論及通過。由建築師和建築設計師組成的民間團體「思政築覺」,亦在日前在坊間舉行論壇,觸動不少業界人士和媒體關注。

有關建議明顯是希望擴大建築界在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以增加可在選舉中投票人數。讓未具專業資格的畢業生和聯繫會員,通過在學會會員大會內享投票權,從而取得在立法會功能組別的選民資格。但以降低在專業團體內投票權的門檻來達致這單一的政治目標,便實在值得三千多學會會員們認真深思。

一直以來,專業學會會員在學會內的投票權,取決於其專業資格及正式會員資格。換句話說,在建築師學會內,「建築師」會員有投票權,而「非建築師」會員便沒有投票權。要知道,學會內的投票權會影響整個建築師行業的專業水平與操守。因此,專業投票權與政治投票權,不應混為一談。

香港建築師學會成立的目的,是不斷提升香港建築的質素和水平、確保學會會員的專業水準、和加強學會會員向社會提供的專業服務質素。具專業資格的建築師,在香港的建築項目中擔當領導和執行有關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的特訂法定工作及程序,統籌並監督大部分的建築工程。學會其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負責監督並確保學會會員嚴格遵守專業守則,以達致高專業水平,保障所有與建築物有關的社會和公眾利益。

因此,確保香港建築師學會在香港保持獨立的專業地位,不受政府個別政策,其他政治因素及非專業人士的影響,是香港建築師學會必須堅守及維護的核心價值。

倡議者提出同屬「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香港園境師學會亦容許非專業會員擁有投票權。對此,筆者不便評論。但香港大部分的專業團體,如律師、大律師、醫生、會計師、測量師、工程師和規劃師等,都只容許具專業資格的會員在學會內擁有投票權。

倡議者認為讓畢業生等非專業會員擁有投票權可讓年輕人更多參與學會事務。筆者認為這是兩碼子的事情,兩者並無必然關係。香港建築師學會一直鼓勵所有專業與非專業會員,特別是年輕會員參與會務。目前在學會內已有超過250位年輕會員參與各委員會、籌組大型活動和義工項目,及被提名代表學會參與政府諮詢委員會等。學會早前在台北舉行的《築‧跡—香港建築展》,也有不少年輕建築師和畢業生參與。

畢業生要成為建築師的途徑,就是先要有兩年的工作經驗,當中的一年必須在本地工作,再通過專業考試,才能獲取建築師的資格,成為學會的正式會員。成為正式會員後,便能夠擁有學會事務的投票權了。

筆者必須強調,《學會會規》並非一成不變,但事件關乎專業學會運作的重大核心原則,影響深遠,絕對不能輕率行事。建築師學會將會就125名會員的建議按程序召開會員大會,並會舉行論壇讓會員詳細討論。


(註:本文內容僅屬筆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建築師學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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