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海濱管理再掀爭議

【圖:挪威奧斯陸的海濱區Aker Brygge,充滿各式各樣的露天餐廳和咖啡廳,海旁還有小商店和雪糕店,令海濱朝氣蓬勃。】

近月來,關於維港海濱事件一浪接一浪。先有星光大道擴建掀爭議,更險些兒對薄公堂,最終令康文署放棄與新世界合作發展尖東海濱長廊;再有皇后碼頭於中環九號與十號碼頭之間重置諮詢公眾,一再挑動當年參與捍衛皇后保育人士的神經。最近,發展局更建議把啟德跑道區的海濱長廊撥入相連的五幅酒店用地,加入百分之十的商業用途,分別供日後中標的酒店營運者負責設計和管理。相關建議又惹來政黨批評,質疑有關安排等於「明益」酒店用地中標者。有人更認為,這是星光大道事件翻版。

三月初,發展局在海濱事務委員會啟德海濱發展專責小組會議中介紹這個建議,大部分成員並不反對以公私合營模式管理海濱,亦不反對海濱公共空間內增設適量的商業設施。

筆者認為,啟德海濱與星光大道是兩碼子的事情。雖然兩者同屬私人參與,但在啟德個案中,誰能獲得公共空間的管理權必須通過一直行之有效的公平公開招標程序,實在看不出有任何官商勾結的情況,更沒有所謂「明益」了誰。

雖說酒店外有少量的商業成份,看來對酒店發展商有「著數」,但同時發展商亦須承擔其餘百分之九十的公共空間的建設、管理和保養責任,而公共空間土地並非屬發展商所有,政府有權隨時收回。對此,發展商亦未必認為這是怎樣的優惠。因此,最終這是「明益」還是「明害」,只好由投標價格反映出來了。

其實,環顧世界各地具吸引力的海濱,例如悉尼達令港、倫敦泰晤士河南岸、新加坡濱海灣、奧斯陸的Aker Brygge等,都不會像香港般只是一個空空如也的公園。當寬闊的海濱長廊上只有草地和地磚,便會非常單調沉悶。相反,加入適量的露天茶座、咖啡廳或美食車等設施,只會增加公共空間的吸引力,令更多遊人前往享用,絕不能簡單地說成是佔用了公共空間。

在參與海濱事務的過程中,筆者一直理解社會對私人參與公共空閒管理的關注和憂慮,包括會否令公共空間私有化,普羅市民沒法享用,甚至變成酒店的私家花園等。

筆者認為,這些憂慮可以通過地契條款解決。

從規劃圖所見,相關的海濱長廊非常寬闊,最窄的也有三十五米(這是星光大道闊度的三倍)。臨近海濱的長廊和單車徑共十二米闊。故此無論誰來做管理,都必須保持長廊全程暢通無阻及二十四小時開放。

筆者在本欄也曾多番強調,現時海濱區公共空間劃作休憩用地並由康文署管理的模式諸多規限,且欠缺靈活及多元化的設計和管理。要海濱有活力,便要注進新思維。因此我們建議成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一站式擔任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維港海濱。但至今海濱管理局成立仍要通過立法程序,短期內未能成事。再者,就算成立了管理局,全長七十三公里的海濱亦不可能一下子全盤接管。海濱局要從小做起,八幅優先處理的用地仍未包括啟德。因此,讓啟德部份海濱以公私合營模式管理,讓市民及早享用具活力的海濱,亦不失為一個值得嘗試的做法。

至於有甚麼辦法可以確保設計及管理合乎海濱規劃原則和市民的期望?稍後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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