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共享維港海濱
為了成就海濱願景,我們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並先把維港兩岸的一些土地,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北角海濱、鰂魚涌海濱、紅磡海濱和觀塘海濱等撥給管理局作發展和營運。 在公眾參與過程中,常遇上這個問題:「海濱管理局既要自給自足,如何確保將來的海濱用地變成商場?窮人會否被排拒?」 過去十年的海濱工作﹐我們一直堅守維港海濱應是全民共享的理念﹐去進行相關的規劃和建設。海濱願景﹐就是締造一個「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全民共享﹐就是不論貧富﹐不論年齡﹐不論種族﹐更不論是市民還是遊客。港人之港﹐主角當然是香港人。維港海濱﹐不是主題公園﹐絕對不應單為遊客而建。 我們相信,一個具吸引力的地方,必須是多元化的,亦應兼容商業與休閒的設施。管理局亦須要在管理項目時,於經濟效益、社會目標和締造美好環境之間取得平衡。 亦有人會問:「維港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也包括其他地區,例如西九龍和啟德等,這些地方,由誰來管?如何確保海濱整體規劃的連貫性?」 事實是,現時管西九的有西九管理局,正在發展中的啟德亦有跨部門的起動九龍東辦事署負責統籌工作。海濱管理局既要從小做起,亦為免架床疊屋,這些地方在短期內都不會撥予海濱管理局。 雖然我們建議海濱管理局在成立初期只負責營運和管理海濱部份土地,但為了確保整個維港海濱的規劃和設計合符朝氣蓬勃和富吸引力的願景,海濱管理局亦會擔當諮詢和倡導的職能。 諮詢和倡導的職能,一直都是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工作。我們建議在海濱管理局成立後解散海濱事務委員會,以免令公眾混淆或做成架床疊屋的觀感。屆時海濱管理局將會肩負海濱事務委員會在維港海濱整體的諮詢和倡導職能。這些職能,包括: 第一,就維港海濱及其相關水陸連接的全面策略性規劃和發展,向政府提出意見。當中也可包括舉行公眾參與活動,為未來海濱發展願景制定策略性框架;進行專題規劃和研究;在海濱物色具潛力並適合海濱管理局發展的用地;以及擔當意見領袖,就海濱工程和發展項目發表意見。 第二,在地區海濱項目方面,與相關持分者和區議會合作,在構想、規劃、城市設計、發展、營運、管理、市場推廣和品牌建立的範疇中,擔當倡導的角色。 第三,為公營和私人倡議者就有關維港海濱規劃和項目提供意見。 第四,海濱事務委員會和前共建維港委員會一直是《海港規劃原則》和《海港規劃指引》的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