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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April, 2018

短中期土地供應的選擇

I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成立以來已舉行了十四次會議,本月二十六日便會啟動為期五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讓社會大眾對十八個增地選項進行討論並表達意見。 由於選項眾多,為方便聚焦討論,我們把選項分成三大類,分別是短中期(四項)、中長期(六項)及概念性建議(八項)。我們亦會把連月來探討各選項的效益、成本、預計提供土地的時間、要面對的挑戰等客觀事實和數據,詳列於公眾參與小冊子和網站內供市民參考。 被納入短中期,即有潛力於未來大約十年內提供額外土地的選項,包括(一)棕地發展;(二)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三)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及(四)重置或整合佔地廣的康樂設施。 近日,民間組織或社會輿論已對部份短中期方案展開辯論。有團體應為應棕地優先,即全數把棕地發展才考慮其他方案。利用私人農地的公私合營方案被批評為 「 明益發展商 」 , 極具爭議 。另外,私人遊樂場地則聚焦在是否發展粉嶺高球場的正反意見中爭辯不休。 先談棕地發展。據政府估算,新界約有一千三百公頃的棕地。而古洞北/粉嶺北、元朗南、洪水橋和粉嶺北的新發展區,已涵蓋五百四十公頃。其餘的七百六十公頃則散佈於新界各處,例如屏山、橫洲、錦田、八鄉、石崗、牛潭尾、新田和龍鼓灘等。已規劃在新市鎮內的棕地,屬中長期的新市鎮發展。把棕地獨立發展的可行性便屬短中期的土地供應選項。 棕地發展可以解決現時規劃凌亂的問題。 值得留意的是,棕地並非閒置土地,而且九成是私人土地,不少仍有用作倉庫或車場等工業用途;要發展便牽涉重置及賠償安排。另一方面,發展零散分佈的棕地,也要考慮交通基建容量和社區設施是否足夠。 第二,是私人農地。從坊間資料所得,各大型發展商擁有一千公頃以上的新界農地。發展商收購農地,目的當然不會是用來耕種,而是希望透過改劃和向政府補地價後興建房屋。但改劃能否成功或發展規模往往受制於交通基建的容量。公私營合作的建議,便是透過政府提供基礎設施,適當放寬地積比率,並要求發展商在住宅發展中提供某個百分比的可負擔房屋,以滿足市民的住屋需要。 雖然該建議能在短中期土地荒的情況下提供公營房屋土地,理應對公眾有利;但由於發展商也有「着數」,被部份人士認為有 「 官商勾結 」 之嫌。因此,要釋除社會疑慮,政府有必要為這類公私營合作訂立一套公平、公開和透明的機制和客觀準則,以處理各個申請

增闢土地 須多管齊下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已決定於四月二十六日啟動為期五個月的公眾參與活動。屆時將會通過一連串的活動,包括公眾論壇、巡迴展覽、工作坊、社區外訪、青年分享、企業接觸等,讓市民大眾通過不同渠道表達意見和進行討論。我們亦會準備公眾參與小冊子和單張,並設置專題網站,讓市民掌握各增地選項的資料,亦會進行網上問卷調查以收集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 雖然公眾參與活動仍未正式展開,坊間不少組織經已急不及待,舉辦林林總總活動對個別增地選項作出表態,通過傳媒吸引社會注意。近日,本土研究社便舉行記招發表「棕地研究報告」,環保人士也舉辦了「郊野公園論壇」;另外,也有團體到粉嶺高爾夫球場進行抗議行動要求收回球場建屋,支持在葵青貨櫃碼頭上蓋發展的倡議者也在大學舉辦「天空之城」研討會造勢。不少社會知名人士亦在報章撰文或在不同場合表達意見。相信這些民間行動將會陸續有來。 可以說,土地供應課題已在社會上鬧得沸沸揚揚,一場土地「大辯論」將會一觸即發。 筆者理解,不同的增闢土地選項每每涉及不同持分者的利益或信念,不但對他們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甚至造成社會矛盾。例如環保人士堅決捍衛郊野公園和海洋生態,棕地和貨櫃碼頭有大量作業者賴以維生,私人遊樂場用地又有不少會員享用有關體育設施,鄉郊土地也有村民居住及農業運作;要建立共識,恐怕是個不可能的任務。但筆者仍然希望在即將舉行的公眾參與過程中,通過知識型的資料提供,讓社會各界能夠宏觀地看透眼前的大環境,進行理性辯論,從而收窄彼此分歧,作出選擇和取捨。否則,「樓價貴、住屋細、環境擠」的情況只會愈來愈嚴重,水深火熱的房屋問題將會無法解決。故此,「艱難的抉擇」實在在所難免。 筆者留意到,近日不少言論,都有簡單化成「做 A 不如做 B ,做 B 不如做 C 」的傾向。例如有人說:「發展新界新市鎮不如收回粉嶺高球場做發展」,但又有人說:「搞高球場,不如搞軍營吧」或者「發展高球場是個蠢建議,為何那麼大個海都不懂去填?」;然後又有人說:「要填海,怎不先搞棕地?」或者「橫豎要填海,不如把船灣淡水湖填平。」,又或者「徵用郊野公園有遺憾,能在貨櫃碼頭上建屋便沒遺憾了。」等等。 每個增地方案都難免有人反對。但倘若每遇任何反對意見便把建議束諸高閣,我們只會看到有如過去經常出現的議而不決,諮詢再諮詢的荒謬情況。 任何單一選項,都不足以完全解決土地供應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