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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2014

十築香港 我最愛的百年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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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香港建築中心主席馮永基教授日前向傳媒介紹「十築香港」活動。】 「怎樣的城市,便有怎樣的建築。」建築物除了發揮「有瓦遮頭」的功能外,還反映著不同時代和地方的歷史、文化和人民價值觀。香港百多年來的發展,高密度的城市成為地區的特徵。在密密麻麻高樓大廈組成的石屎森林間,亦隱藏了不少優秀和極具欣賞價值的建築物,各有各的特色和背後的精彩故事,有待大家逐一發現。 今年是香港建築中心成立十周年,中心特意舉辦了一項別開生面的活動,讓全港市民參與投票,從入圍名單中選出十項最喜愛的香港建築。活動名為「十築香港——我最愛的香港百年建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創意香港」贊助。除了公眾選舉外,主辦者還會舉辦一連串的公開活動,包括講座、導賞團、教育及青年活動和展覽等,提升公眾對身處建築環境的關注,了解香港在社會、民生、經濟、藝術、文化等方面的蛻變與源流;以及深入認識香港,增加我們對這個城市的歸屬感。 入圍名單的建築作品共有一百項。先由香港建築中心全體會員提名,再由歷史學家丁新豹博士率領十二位建築及歷史界權威組成的提名委員會從超過一百項的名單再選出「最後百強」,再讓市民投票。 翻看候選建築物名單,筆者發現內裡包含著跨越百年的香港建築,從已成法定古蹟的到新近落成的,都應有盡有,並以落成年份排列。當中的四十項更是超過一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歷史建築,最古老的包括李鄭屋村古墓(建成於公元三百年)、聚星樓和屏山古建築群(建成於一四八六年)、上水龍躍頭老圍和松嶺鄧公祠(建成於十五世紀)、西貢鹽田梓(建成於十七世紀)和中央警署建築群(建成於一八四零年代至一九四零年代)等。 自九七香港回歸後落成的建築物則有十項,包括香港會議展覽中心(一九九七)、海防博物館(二零零零)、北京道一號(二零零四)、香港濕地公園(二零零五)、鑽石山火葬場(二零零九)和亞洲協會香港中心(二零一二)等。 香港作為國際城市,不乏世界級建築大師的作品。廣為人知的當然包括英國建築師 Norman Foster 設計的香港匯豐總行大廈(一九八五)和赤鱲角機場(一九九八),還有美籍華人建築師貝聿銘設計的中銀大廈(一九九零)。此外,新近落成由英國女建築師 Zaha Hadid 設計的香港理工大學賽馬會創新樓(二零一三),也在名單之列。 值得留意的是,名單中還包括了不少已消失的建築。

《築覺II:閱讀東京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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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建築師許允恒 (Simon) 送來他的近作《築覺 II :閱讀東京建築》。許允恒是筆者的學生,這本書是他繼去年中出版的《築覺:閱讀香港建築》後第二本寫建築的書。上一本,講香港建築。這一趟,走到日本東京這個建築師的熱門朝聖地,作者以響導身分帶領讀者細味不同種類且各有特色的建築物。 學生出書,邀請老師寫序。做老師的,當然義不容辭。 那一天﹐ Simon 傳來電郵 , 提醒四月底內要截稿了。我說 ︰ 「放心 , 沒問題。」還記得 , 二 ○○○年教 Simon 的第一課《專業實務》 (Professional Practice) , 是講 Integrity (誠信)﹔就是「講得出做得到」。 收到電郵的那一刻﹐ 筆者 剛好身在日本直島 上 安藤忠雄 (Tadao Ando) 設計的 貝尼斯 旅館 ( Benesse House ) 內。來到這旅館 , 不論你是否建築師 , 侍應都會告訴你 : 「這座旅館 , 是安藤設計的。」 又有一次,在大阪茶屋町一座同是由安藤設計的酒店用晚餐,餐廳侍應看見我在翻閱一本建築雜誌,竟然對我說:「安藤就住在這附近。」然後還主動地替我安排晚飯後去參觀在酒店頂層的三角形玻璃小教堂,實在令人喜出望外。 日本人 , 都以安藤忠雄為榮。 在香港,建築物由誰設計?沒人知。 【圖:東京淺草文化觀光中心,由日本建築師 隈 研吾 設計。】 筆者 一直鍾情於日本建築 , 自大學讀建築的時代開始 , 每隔兩三年便到日本「朝聖」。上世紀八十年代﹐看丹下健三 (Kenzo Tange) 、黑川紀章 (Kisho Kurokawa) 、慎文彥 (Fumihiko Maki) 和磯崎新 (Arata Isozaki) ; 九十年代和千禧年代﹐看安藤忠雄、原廣司 (Hiroshi Hara) 和伊東豐雄 (Toyo Ito) ; 到了最近 , 則是妹島和世與西澤立衛 (SANAA) , 及 隈 研吾 (Kengo Kuma) 。 自一九八七年至今 , 已有七位日本建築師榮獲一年一度 , 有建築界諾貝爾獎之稱的「普 立茲 克建築獎」 (The 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 , 他們分別是丹下健三 (1987) 、慎文彥 (1993) 、安藤忠雄 (1995) 、妹島和世與西澤

修復堆填區變身休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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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已修復的將軍澳堆填區種滿綠樹和鋪上草坪。】 香港現存的三個堆填區將於五年內陸續爆滿,廢物處理問題已成當務之急。為了避免日後垃圾圍城,政府提出「三堆一爐」計劃,近月在立法會申請撥款,卻遇上了議員拉布,至今只有將軍澳堆填區擴建計劃獲得通過。 一直以來,處理廢物有三種途徑:回收、堆填和焚化。除非香港市民從此不再製造垃圾,否則以堆填來處理廢物實在無可避免。事實上,過去不少土地亦是由堆填產生,倘若處理得宜,不單對環境和空氣質素沒有負面影響,更可為社區提供充裕的綠化空間和康樂設施。 在一九九七至二零零六年間,當局為總面積共二百九十三公頃的全港十三個已關閉堆填區進行了修復工程,以減少對環境影響,並可安全地作其他用途。工程人員會在推填區上蓋上一層土工織物聚乙烯墊料,再在上面鋪上人造排水層和泥土,以促進草木生長。除此之外,還設有滲濾污水處理和堆填氣體處理系統,環保署會定期監測這些系統以確保衛生與安全。 本週,筆者到訪了位於將軍澳的兩個已關閉的堆填區,分別是第一期和第二 / 三期。兩個堆填區分別在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五年停止運作。第一期堆填區臨近岸邊的地方已於零二年建成了海濱長廊和單車徑,零三年更增設了寵物公園。老實說,不是親身聽專家解說,也難以察覺眼前種滿樹木且綠草如茵有如自然郊野公園般的斜坡和平地,竟然是由廢物堆填所得。至於這些土地將來可作甚麼用途?環境局正在推動活化已修復堆填區資助計劃,並預留了十億元資助金額,讓非牟利機構或各體育總會提出申請建議。 晒草灣遊樂場內的足球場和棒球場 隨後,我們亦到了位處藍田的晒草灣遊樂場。遊樂場於二零零四年開放,設施包括了一個鋪滿翠綠草坪的足球場,一個作為香港棒球代表隊指定訓練場地的棒球場,與及圍繞著球場的緩跑徑。此外,還有兒童遊樂場、訪客中心、更衣室和洗手間設備。不說不知,這個深受市民歡迎的地方,原本就是個堆填區。有沒有垃圾味?說真的,一點都沒有。晒草灣堆填區在一九八零年關閉,是環保署首個活化堆填區作休憩用途的項目,並於今年交由康文署接管。 牛池灣公園 其實,由已修復堆填區變身為休憩用地的例子也不少,只是市民未必能察覺。例如在二零一零年落成的牛池灣公園和佐敦谷公園。牛池灣公園內還設有射箭場地。又例如於二零零九年開放的香港賽馬會國際小輪車場,原身就是醉酒灣堆填區。

海濱管理局應向公眾問責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正在進行中。在諮詢期間,在收到很多正面意見的同時,我們也在一些事宜上被詢問,例如「財政上管理局是否真的能自給自足?如要追逐盈利,海濱會否變得過度商業化,令市民不能免費享用?」又例如「如何確保管理局不會成為獨攬權力的大白象,並能比現在的體制做得更好?」 筆者亦曾多番強調:「海濱管理局成立的目的不在賺錢,而是要有效的履行社會使命。」全世界具吸引力的海濱,都是全民共享的。香港也不會例外。 由於海濱管理局會獲得龐大的公眾資源,那麼如何能做到將來的管理局既有實權去有效地實踐願景,但又不會變質,變成「自把自為」?我們認為,管理局必須並接受社會監察和向公眾問責。 因此我們建議在賦權法例中加入下列的法定要求,以保障公眾利益: (一)管理局需要提交未來三年的業務綱領,當中包括擬辦活動的時間表和財政計劃,以及列明將於未來一年進行的項目詳情的業務計劃,供政府審閱,當中須述明合適的主要表現指標; (二)向政府及立法會提交帳目、年度報告及審計報告; (三)授權審計署署長審查海濱管理局在動用資源履行其職能方面的經濟效益和成效; (四)董事局主席和行政部門主管須出席立法會會議及答覆質詢; (五)奉行「與民共議」原則,就與海濱設施的發展及管理有關的事宜諮詢公眾; (六)除討論機密或商業敏感的議題外,董事局會議應公開進行; (七)董事局和委員會成員均須定期披露自身的利益關係讓市民查閱,並落實適當的避席機制; (八)把海濱管理局及其委員會納入《防止賄賂條例》附表一之內; (九)海濱管理局須向一名政府主要官員負責,並在法例中訂明一般性條文,授權政府可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給予指引、索取資料及擬定附屬法例; (十)成立委員會以處理審計、人力資源及財務、規劃及市場推廣等事宜;並成立由非董事局成員主持的諮詢會,以便有系統地蒐集市民對海濱管理局項目的意見。 另外,在土地安排上,我們亦建議採取循序漸進的模式,從小做起;先做出成果,建立聲譽並獲得公眾信任,才逐步拓展至其他地區。 最近,有傳媒朋友問筆者:「在現時的政治氣候下,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缺乏互信,如何能爭取立法會支持,成立海濱管理局?」 我們相信,實踐海濱願景是市民的期望。畢竟優化海濱並不是一

海濱豈只是個公園?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正進行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走到這一步,當然是經過了去年舉行的第一階段。在第一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中,我們曾問大家是否同意成立一個專責維港海濱事務的管理局,以達致朝氣蓬勃的海濱願景?得到了正面的答覆後,再進入第二階段。簡單來說,第一階段問「做不做?」第二階段就是討論「如何做?」 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至今已進行了兩個月,其間舉辦了兩個公眾論壇及兩個與專業團體和商界組織的研討會。我們更走訪了九個連接維港海濱地區的區議會當中的七個。本週初,我們亦出席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簡介第二階段建議的內容並聽取議員的意見。議員們原則上支持之餘,亦提出不少質詢與批評。 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儘管公眾參與已進入第二階段,一些被諮詢者卻未必與活動同步。我們不時聽到這個問題:「為何要以額外資源成立另一個架構,會否架床疊屋?」詢問者雖然同意現時的維港海濱與世界上具吸引力的海濱相距甚遠,政府部門間的各自為政也確實存在,但「為何不叫政府做好些 , ,而要另闢溪徑呢?」 故此,我們亦不厭其煩 , ,向大家講述成立海濱管理局作為一站式負責維港海濱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需要。 筆者擔任推動活化維港海濱的工作已有十年。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海濱事務委員會一直以來與發展局合作,推動「與民共議」的海濱規劃,連接各區海濱,以實踐令全長七十三公里的維港海濱「成為朝氣蓬勃、富吸引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地方」的宏大願景。 十年下來,一段段的海濱長廊相繼落成,由康文署負責管理。不少地區,例如尖沙嘴至紅磡、觀塘、北角和中西區等都出現了受市民歡迎的休憩用地。但相對於世界級的、充滿活力的、有露天茶座的、可舉行街頭藝術表演和露天音樂會的、有文化及遊樂設施的、和可以踏單車的海濱,仍是望塵莫及。 事實是,康文署對海濱休憩用地的管理近年已有不少進步,例如草地可踩可躺,海濱公園也有特別的設計,部份還可以放狗。但問題是,康文署是以管理公園的模式去管海濱,而管理思維亦受制於《遊樂場條例》,這樣不准那樣不行,跟其他城市管理海濱模式實在沒法相比。 更核心的重點是:「世界上所有受歡迎的海濱區 , ,根本不是公園。」 如果海濱不是公園,硬要康文署改變思維,加入商業活動、食肆和遊樂設施,並進行開放式管理,根本就是找錯對象,強人所難。 世界上著名的海濱城市,

「飛躍啟德」 讓創意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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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飛躍啟德」評審團與得獎者合照。】 上星期,「飛躍啟德」舉行了頒獎典禮。這個由起動九龍東辦事處舉辦的概念設計比賽,筆者是評審團隊成員之一。 啟德跑道末端座落於維港正中,三面環海,地勢顯赫;享有無敵維港景觀,且毗鄰郵輪碼頭。「飛躍啟德」的目的,便是要把這個地方打造成城中樂園。要地區成為一個具吸引力的景點,良好的交通接駁和水體上的活動便不可或缺。因此設計比賽範圍便包括了跑道對岸的觀塘碼頭前一幅劃為行動區的土地;通往跑道末端的馬路;觀塘和啟德之間的接駁橋;和避風塘的水體。當中的海岸線,長達四公里。 比賽分兩階段進行,主辦單位在首階段徵集了共八十份來自世界十個國家及城市的作品,再讓評判團從當中選出四件作品進入第二階段。四隊入圍隊伍再把設計深化,以圖像和短片表達。比賽更加入了公眾參與部分,讓市民對每件入圍作品表達意見。最後由評審團作最終評審選出冠軍。 評審的工作一點都不容易,皆因四件作品各有主題和特色。「水境樂園」在水體內以浮台組合成一個活潑多變的市集;「東山再起」是個沒有高樓大廈的梯級式建築;「啟德 2 ‧ 0 :健康啟航」把地區打造成有河流和小島的綠化區;而「龍園——通往香港的大道」則以天幕作為主體建築,與毗鄰的郵輪碼頭互相暉映。 評審團的評審標準,包括了(一)品牌和形象、(二)創新與創意、(三)原創性和獨特的地區營造、(四)與周邊環境的協調和協同效應、(五)可持續及綠色概念、(六)實踐的可行性、(七)建造費用的可行性、及(八)合符規劃與設計的基本要求等。在評審過程中,我們亦參考了公眾對四個設計方案的意見。 四件作品各有強項,要選出優勝者,評審團要找尋的就是一個有宏大願景的理念,一個既能合乎香港未來所需,亦同時切實可行的理念。 評審團經過多番商議,一致認為啟德可能就是維港內最後一片重要土地。香港城市高樓密佈,市民最需要的,是更多的大型建築還是更多的綠色公共空間?答案實在不言而喻。理想中的地方,應該是令人身心舒暢的公共空間,而非更多的商場。評審團亦認為,土地的使用不應單以最高回報作出發點,而是為營造一個具吸引力,充滿綠化和低碳排放的景點。 最終,宣揚綠化和可持續發展概念的「啟德 2 ‧ 0 :健康啟航」脫穎而出,成為冠軍作品。作品亦將成為日後該區發展的藍圖。 維港的海岸線常被批評為過

別具創意的「轉廢為能」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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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香港的廢物處理問題,環境局建議在香港四個地區興建三堆一爐 ( 即三個堆填區和一座焚化爐 ) 。可惜爭論多時,至今仍未獲得立法會撥款。短期內能否過關,還是未知之數。 其實,垃圾要處理,是不爭的事實,相信大部份市民亦會認同。問題是,這些令人厭惡的設施,就是別要建在我的後院。 這一篇,講焚化爐 ( 或稱轉廢為能設施 ) 的建築設計。 一直以來,公眾除了關注焚化爐對空氣質素的影響外,也認為相關設施會破壞景觀。但事實是,從外國先進城市經驗所得,通過優秀和具創意的建築設計,切實可以改變公眾對設施的觀感。世界上一些轉廢為能設施,不單可成為城中的地標性建築,更可變作吸引遊人的景點。 在丹麥,離哥本哈根不遠的一個中世紀城市,曾經是丹麥首都的羅斯基勒市 (Roskilde) ,建成了一座「能源塔」 (Energy Tower) 。這座世界級建築由荷蘭著名建築師 Erick van Egeraat 設計,剛在今年九月落成。 「能源塔」的業主是由丹麥九個市政府共同擁有的廢物管理公司 Kara/Noveren 。為了建造一座社區必需但又具爭議性的焚化爐, Kara/Noveren 便在二零零八年舉辦了一個國際建築設計競賽,從二十五家參賽者選出六隊建築師進行比賽。結果由 Erick van Egeraat 勝出,贏得合約。 這座外型獨特的建築物,靈感來自舊城的一座過千年歷史的 Roskilde 大教堂。的確,焚化設施遠看就像一座教堂,建築師把煙囱變成有如教堂鐘樓般的高塔,與一千年前建成的一座遙遙相對。能源塔有兩層外牆,內裡的一幅用作一般氣候屏障,令外面的一幅有更大的設計自由度。外層是鑽滿大大小小圓孔的棕色鋁板,造成不規則的起伏圖案。 建築師還在兩層外牆之間裝置了燈光系統。到了晚上,光線從不規則的圓孔透出,造成了有如燃燒著火焰的效果,又成為照亮城市的一座燈塔,產生有趣的視覺體驗。 原來,出色的建築設計也曾受到當地居民的反對。有人不滿設計像教堂,也有人反對煙囱太高。最後,經過一番商議,塔樓有一百一十五米改至九十八米。工程亦因此延誤了半年。 另一座更具創意且令人讚嘆的轉廢為能設施,是 Amager Bakke Waste-to-Energy Plant 。該設施坐落於離哥本哈根市中心不遠的工業區

解構「公民廣場」的迷思

做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公共空間不能缺少。城市中的街道、廣場、天橋、公園和海濱等,都是公共空間。 最近,添馬艦政府總部東翼辦公樓門前的一幅空地,引來一番爭端。這個地方,眾人稱它為「公民廣場」,政府則叫它做「東翼前地」。 在二零一二年九月的反國教事件中,成千上萬市民坐滿這片空地,「公民廣場」遂因而得名。此後,這裡亦舉行過大大小小的示威集會,例如一三年的免費電視發牌事件集會等。 到了今年七月,政府以加強保安為理由,突然在廣場外面築起鐵欄,令這片曾經開放給市民使用的空地變得門禁森嚴,閒人免進。坊間不少批評,此舉有違政府總部「門常開」的設計概念。「門常開」變成「門常關」。 事件隨即引來民間激烈辯論。究竟廣場是否公共空間,便成為一眾關注者的討論話題,更驚動了一些建築師。他們連忙上網找尋資料,卻愈找愈見混亂。 翻閱城規會文件,當中關於添馬艦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前面的休憩用地這樣寫:「在政府機構或社區 (4) 支區前面的一幅土地,是個露天文娛廣場 ( 英文版是 Open-air Civic Square) 暨公眾休憩用地 (Public Open Space) 。這是舉行文娛康樂活動的熱門場地。該幅公眾休憩用地與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互相貫通,高度水平亦會遞降而連接至海濱長廊,成為區內接駁金鐘至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的主要行人通道網的一部分。」由此可見,規劃中「公民廣場」 (Civic Square) 確實存在。城規會更要求,該廣場面積不得少於二公頃。 再看分區計劃大綱圖,圖上顯示該幅休憩用地劃在政府總部用地的北面。規劃者的原意,是把廣場設在大樓的北面以連接海濱,並把添馬艦這兩幅用地發展成為主要公民社區設施的用地及一個香港地標,以匯聚行政及立法機關的成員及使用文娛用地的市民。 今天添馬總部經已建成。現場所見,大樓與廣場的布局與原來的規劃圖有明顯分別。 究其原因,便要追溯到二零零七年。當年政府為建總部大樓邀請了四家承建商提供設計方案,最後由嚴迅奇建築師設計的「門常開」方案獲選。建築師以簡潔線條,把大樓設計成有如一扇敞開的門廊,以獨特形象豎立於一眾樓群中。中空式的建築概念,避免了大樓如屏風般把海港隔絕,也解決了城市景觀與通風的問題。 值得留意的是,建築師把休憩用地重組,從規劃圖所示位於大樓北面的公民廣場改為穿

為香港海濱注入「生命力」

在本月初,「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舉行了第一個公眾論壇,讓社會各界表達意見。席間有參與者問:「為甚麼海濱要有商業用途,有沒有國際標準?」 事實是,海濱事務委員會在過去曾考察過世界各地具吸引力的海濱,例如悉尼達令港、新加坡濱海灣和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等地。筆者最近亦曾到訪北歐的海濱城市,例如哥本哈根、奧斯陸、斯德哥爾摩和赫爾辛基等。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這些海濱地帶不單只有草地、座椅和跑步徑等靜態設施,還有博物館、展覽中心、市集、露天餐廳和戶外表演場地,有的還設有摩天輪和遊樂場等玩意;並不時舉辦不同的活動。這樣做,才會令海濱有生命力,讓市民和遊客可以在海濱區花上大半天。 因此我們建議,將來成立的海濱管理局應與持分者共同擬訂公眾對使用和優化海濱地帶的期望。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管理局將「一站式」負責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工作。至於有關土地要有甚麼用途、設施和景點,或是該如何管理;除了視乎對維港整體願景外,更要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視乎該地點的持分者(例如區議會)的意見、鄰近的項目、可運用的資源、私營機構的參與程度及營運專長等。 我們亦發現不同的地區對海濱發展的期望也有分別。例如位處核心商業區的中環和灣仔,可以有更多動態和商業活動,甚至可舉辦國際性節目和盛事(如美酒佳餚巡禮等);又例如在北角區,海濱相對較貼近民居,且面積較小,便適宜劃作更多的休憩用途。 我們曾在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討論過下述各項,將來作為可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考慮的項目: ( 一 ) 營造市民渴望到訪的地方; ( 二 ) 推廣一個充滿活力、別具趣味、交通暢達和可持續的海濱; ( 三 ) 延伸維港兩岸海濱的連繫; ( 四 ) 確保一致及資料詳盡的指示牌; ( 五 ) 促進不同規模及性質的建築群,以符合海濱使用者和訪客的需要; ( 六 ) 改善水體和陸地之間的連繫; ( 七 ) 支持商業和休閒海事產業或設施; ( 八 ) 理順未獲充分使用的資產,例如碼頭; ( 九 ) 為全民推廣本地及國際性節目、活動和盛事; ( 十 ) 反映本土文化和特色; ( 十一 ) 為香港居民和訪客創造有特色的目的地;以及 ( 十二 ) 提供花卉園景和優質的綠化環境。 我們預計,雖然大部分考慮撥予管理局的用地都劃作休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