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香港海濱注入「生命力」

在本月初,「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舉行了第一個公眾論壇,讓社會各界表達意見。席間有參與者問:「為甚麼海濱要有商業用途,有沒有國際標準?」

事實是,海濱事務委員會在過去曾考察過世界各地具吸引力的海濱,例如悉尼達令港、新加坡濱海灣和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等地。筆者最近亦曾到訪北歐的海濱城市,例如哥本哈根、奧斯陸、斯德哥爾摩和赫爾辛基等。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這些海濱地帶不單只有草地、座椅和跑步徑等靜態設施,還有博物館、展覽中心、市集、露天餐廳和戶外表演場地,有的還設有摩天輪和遊樂場等玩意;並不時舉辦不同的活動。這樣做,才會令海濱有生命力,讓市民和遊客可以在海濱區花上大半天。

因此我們建議,將來成立的海濱管理局應與持分者共同擬訂公眾對使用和優化海濱地帶的期望。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管理局將「一站式」負責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工作。至於有關土地要有甚麼用途、設施和景點,或是該如何管理;除了視乎對維港整體願景外,更要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視乎該地點的持分者(例如區議會)的意見、鄰近的項目、可運用的資源、私營機構的參與程度及營運專長等。

我們亦發現不同的地區對海濱發展的期望也有分別。例如位處核心商業區的中環和灣仔,可以有更多動態和商業活動,甚至可舉辦國際性節目和盛事(如美酒佳餚巡禮等);又例如在北角區,海濱相對較貼近民居,且面積較小,便適宜劃作更多的休憩用途。

我們曾在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討論過下述各項,將來作為可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考慮的項目:

() 營造市民渴望到訪的地方;
() 推廣一個充滿活力、別具趣味、交通暢達和可持續的海濱;
() 延伸維港兩岸海濱的連繫;
() 確保一致及資料詳盡的指示牌;
() 促進不同規模及性質的建築群,以符合海濱使用者和訪客的需要;
() 改善水體和陸地之間的連繫;
() 支持商業和休閒海事產業或設施;
() 理順未獲充分使用的資產,例如碼頭;
() 為全民推廣本地及國際性節目、活動和盛事;
() 反映本土文化和特色;
(十一) 為香港居民和訪客創造有特色的目的地;以及
(十二) 提供花卉園景和優質的綠化環境。

我們預計,雖然大部分考慮撥予管理局的用地都劃作休憩用途,但個別撥予管理局的用地容許有少量的商業元素,可以慢慢帶來穩定的收入,並對管理局將來的營運帶來貢獻。如果公眾能就一個均衡的項目組合達致共識,有關用地帶來的收入若足以抵銷管理局的經常性開支,長遠便有助達致財政上的可持續性。


我們將會在十一月八日(星期六)上午於中環的展城館舉行第二次公眾論壇,歡迎市民出席和提出意見。詳情可瀏覽網頁:www.hfc.org.hk/hape 或面書:www.facebook.com/harbourfrontauth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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