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October, 2014

全民共享維港海濱

為了成就海濱願景,我們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並先把維港兩岸的一些土地,包括中環新海濱、灣仔北角海濱、鰂魚涌海濱、紅磡海濱和觀塘海濱等撥給管理局作發展和營運。 在公眾參與過程中,常遇上這個問題:「海濱管理局既要自給自足,如何確保將來的海濱用地變成商場?窮人會否被排拒?」 過去十年的海濱工作﹐我們一直堅守維港海濱應是全民共享的理念﹐去進行相關的規劃和建設。海濱願景﹐就是締造一個「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全民共享﹐就是不論貧富﹐不論年齡﹐不論種族﹐更不論是市民還是遊客。港人之港﹐主角當然是香港人。維港海濱﹐不是主題公園﹐絕對不應單為遊客而建。 我們相信,一個具吸引力的地方,必須是多元化的,亦應兼容商業與休閒的設施。管理局亦須要在管理項目時,於經濟效益、社會目標和締造美好環境之間取得平衡。 亦有人會問:「維港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也包括其他地區,例如西九龍和啟德等,這些地方,由誰來管?如何確保海濱整體規劃的連貫性?」 事實是,現時管西九的有西九管理局,正在發展中的啟德亦有跨部門的起動九龍東辦事署負責統籌工作。海濱管理局既要從小做起,亦為免架床疊屋,這些地方在短期內都不會撥予海濱管理局。 雖然我們建議海濱管理局在成立初期只負責營運和管理海濱部份土地,但為了確保整個維港海濱的規劃和設計合符朝氣蓬勃和富吸引力的願景,海濱管理局亦會擔當諮詢和倡導的職能。 諮詢和倡導的職能,一直都是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工作。我們建議在海濱管理局成立後解散海濱事務委員會,以免令公眾混淆或做成架床疊屋的觀感。屆時海濱管理局將會肩負海濱事務委員會在維港海濱整體的諮詢和倡導職能。這些職能,包括: 第一,就維港海濱及其相關水陸連接的全面策略性規劃和發展,向政府提出意見。當中也可包括舉行公眾參與活動,為未來海濱發展願景制定策略性框架;進行專題規劃和研究;在海濱物色具潛力並適合海濱管理局發展的用地;以及擔當意見領袖,就海濱工程和發展項目發表意見。 第二,在地區海濱項目方面,與相關持分者和區議會合作,在構想、規劃、城市設計、發展、營運、管理、市場推廣和品牌建立的範疇中,擔當倡導的角色。 第三,為公營和私人倡議者就有關維港海濱規劃和項目提供意見。 第四,海濱事務委員會和前共建維港委員會一直是《海港規劃原則》和《海港規劃指引》的守

海濱管理局 須用人唯才

我們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目的就是以一個有專屬資源和單一使命的機構,負責維港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令海濱變得朝氣蓬勃、多元化和富吸引力。 海濱管理局要面對的一大挑戰,就是協調工作。在海濱事務委員會過去四年的工作,我們都有親身的體會。從過去的經驗得知,要確保新的管理局可以做到現行政府架構做不到的工作,我們建議在管治架構和行政機關著手。 要成就海濱願景,除了有恰當的架構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就是人。因此,董事局的組成和負責執行相關工作的行政部門由誰擔當,便成為第二階段公眾參與的討論話題之一。 先說董事局的組成。常識告訴我們,董事局若然人太多,會影響工作效率。相反,若人太少,便缺乏代表性。另外,海濱規劃設計和管理是非常專業的工作,專業參與不可或缺;但也要關顧社會訴求,故此民間參與也須兼容。 有見及此,我們建議,為了對董事局的有效運作和代表性之間作出平衡,董事局的成員人數將以不超過二十人為目標。成員當中包括主席和副主席(其中一人為公職人員,而另一位為非公職人員)、來自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資深公職人員、管理局的行政部門主管、立法會和區議會議員,以及具備如城市規劃、城市設計、建築、園境設計、工程、測量、法律、金融、經濟策略性規劃、環保、產業或場地管理、宣傳推廣等專業知識及經驗的非公職人員。 吸取了過去委員會的經驗,我們認為有必要確保有足夠的跨部門代表,使有關部門和管理局可以互通消息和有清晰指引去落實。 事實上,這個組成與現時的海濱事務委員會相若。另一方面,為了增加地區持分者的參與,海濱管理局亦會成立委員會(例如工作小組或專責小組),讓董事局成員以外的人士也能參與有關的工作。 行政部門方面,我們在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中曾徵詢市民,究竟管理局應自聘員工,像西九管理局和市區重建局般成立一個獨立的行政團隊;還是由政府內部調配,提供一個跨專業的公務員團隊組成專責辦事處 ( 像起動九龍東辦事處 ) ?就此,公眾表達了不同的意見。 有人認為,獨立部門較易吸引人才,免受公務員體制下的財政和人力資源限制,管理亦較靈活。但缺點就是可能在成立初期出現磨合問題,要花更多時間累積經驗;另外,社會的財務承擔亦較高。相反,若由公務員組成專責辦事處,好處就是較快起動工作,所需資源亦相對較少。但運作可能較欠彈性,尤其在與私人機構合作方面。

海濱管理局 應從小做起

還記得,在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時,有人關注:「海濱管理局會否變成無王管的獨立王國、大白象?會不會聘用好貴的行政總裁,然後又甚麼都做不到?」 要有朝氣蓬勃和多元化的海濱,是市民的共同願景。但維港海濱全長七十三公里,且非白紙一張。當中更有各種公共設施、道路基建,也有私人住宅、商業和工業大廈。一些海濱地區,亦須用作港口運作和其他依靠水體進行的用途(例如水警總部等)。要一次過讓海濱管理局管理營運整個維港海濱並不可行。 因此,我們建議管理局在開始時應採取審慎和保守的策略。 我們建議,在管理局成立時,應先從那些可以即時供發展的土地著手,以便立刻利用其創意和靈活性。政府可考慮先將新填海得來的海濱用地,或已劃作休憩用地並可在五至十年分階段發展的用地撥給管理局。這些用地,包括在港島的中環新海濱、灣仔至北角海濱和鰂魚涌海濱;以及在九龍的觀塘海濱和紅磡海濱。 事實上,當維港最後一輪的填海工程完成後,位於中環和灣仔這些重要的海濱地帶內,從填海得來的土地,將分別於二○一六年和二○一八至二○二○年期間可供發展。另外,其他的海濱用地亦有一些具潛力發展成為朝氣蓬勃的地方,例如鰂魚涌海濱、觀塘海濱和紅磡海濱等。除此之外,還有談論多年的在北角東區走廊下興建的行人板道,我們都建議在首階段撥給海濱管理局作詳細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 坊間亦關注,中環灣仔海濱正屬黃金地段,如何防止海濱管理局變質,變得過分商業化,以錢為本?有沒有制衡的辦法﹖ 我們認為,海濱管理局將會肩負著「把海濱成為全民可享的地方」的社會使命。管理局亦非商業機構,要自負盈虧亦不等於要賺大錢。我們認為,恰當的商業設施,例如露天餐廳、茶座、咖啡店、大排檔、雪糕檔和小商店等,必然會令海濱更活潑多元和更具吸引力。但高樓大廈名店商場等便不合適。 在制衡機制方面,還是依靠城規會把關。管理局必須按《城市規劃條例》下的法定圖則的土地用途要求,規劃和管理相關用地。如要改變土地用途和發展參數,管理局亦須向城規會申請審批。按既定的城規程序,公眾亦可提出意見以作監察。 另外,在管理局的整體財政安排上,為回應公眾關注,我們並不建議像西九管理局般提供一筆過撥款,而是建議政府預留一筆足以支付指定用地的資本成本的專款,和向管理局提供資金,以支付譬如是首五年的營運費用。當某項目可予落實,海濱管理局仍需向立法會申

成就海濱願景 下一步該怎樣走?

Image
正當豎立於中環新海濱的幸福摩天輪準備就緒,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亦於本周四展開。 要成就「把維港和海濱地帶成為一個富吸引力、朝氣蓬勃、暢達和可持續發展的世界級資產」的願景,我們建議成立專責海濱事務的海濱管理局。倘若建議獲得社會支持,政府便會展開立法工作,並在財政上作出配合。 【圖:六十米高的摩天輪豎立於中環海濱,成為吸引遊人前往海濱的景點。】 去年十月,我們就建議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過程中,我們為各持分者共舉辦了二十七場簡介會,當中包括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九個連接維港海岸線的區議會、各專業團體、本地及海外商會、智囊組織和大學等進行簡介。除此之外,也舉辦了四場公眾論壇,直接聽取市民大眾的意見。 市民普遍認為,維港海濱應是以人為本和全民共享的公共空間。要朝氣蓬勃,首要是水陸路交通暢達,也要在設計和營運方面別具創意,並具有多元化的活動和節目,更應注入香港文化和海事傳統。也有意見認為,至少有部份可容許寵物進入和踏單車。維港海濱,亦不應過分商業化或純粹側重旅遊業。 按第一階段收集到的意見,市民對成立一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是普遍支持的。市民也認同成立管理局可以克服現有政府發展及管理模式的限制。這個管理局,將會一站式處理維港海濱的全面規劃,和海濱項目的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 要成就海濱願景,便要先訂下工作目標。我們建議,海濱管理局應按以下六個目標履行它的職能。 第一,管理局要保護、保存和優化維港;維持並加強維港作為香港象徵的地位;以及培養港人對維港和海濱的歸屬感。 第二,推廣及打造一個富吸引力、朝氣蓬勃、綠化、暢達和可持續發展,並擁有多元化景點和活動的海濱供大眾享用。 第三,確認維港是一個高效的作業海港,而海濱則是全民共享的公共空間,並在發展的同時在兩者之間保持平衡。 第四,促進及加強海濱管理局、政府、非政府機構和私營機構間的合作,在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時,於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取得平衡。 第五,在海濱項目發展的各階段,推動公眾參與,並鼓勵地區參與設計和管理撥與管理局用地內的公共休憩空間。 第六,推動共享公共空間的理念,並結合創新設計和靈活管理,以締造一個共融多元的海濱。 我們相信,上述的目標亦可作為將來評核海濱管理局表現的

讓年輕建築師看見希望

出外旅遊看建築,訪尋世界各地大師級作品,畢竟是一件賞心樂事。老實說,做建築師的,那個會不希望親自能設計出一座令人感動的優秀建築? 近日因為參與建築師學會理事會選舉關係,有機會與許多建築師閒談。對話中聽到不少在職建築師的心聲,有的更大吐苦水。 「香港做建築師,愈來愈沒地位,常常被人指指點點。問題是,指點建築師的,都是對建築一知半解的人。」一位在政府任職三十年的建築師慨嘆。 「我們的建築物條例愈來愈嚴苛,令設計空間愈來愈狹窄。審批程序又愈來愈繁複,前線官員怕揹黑鑊,不做決定。部門間愈來愈沒協調,令批圖愈見困難。」每天進出屋宇署為求批則的建築師如是說。 更令人感慨的是,一群只廿來歲的年輕建築師,初出道一腔熱誠創意無限,卻受制於事事以錢為本的業主,日漸繁瑣的條例和部門的官僚作風,創意沒法發揮,只學懂不斷妥協,最終連夢想也妥協掉了。 常言道:「怎樣的城市,便有怎樣的建築。」一個地方的建築,正正反映著當時當地的社會文化和價值觀。建築師受聘於發展商或業主,設計永遠不能超越客戶的品味。香港人很實際,凡事以金錢作衡量,因此大部分的商品式建築(例如私人住宅、辦公樓和商場等)設計便要讓業主賺到盡。這些,筆者在本欄已說了多遍,在此不贅了。 不少建築師都認為,在香港做建築,創意空間實在少得可憐。要改變這個處境,委實並不容易。作為代表香港建築師的組織,又可以做些甚麼? 筆者相信,滿肚怨言不能改變世界。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自己的苦況,別人難以明白。要走出困境,自己不爭取,還能靠誰? 我認為,推動優秀建築,要由公共建築做起。再者,在社會培養欣賞建築的文化亦非常重要。近年政府推動的歷史建築保育政策,也是個好的開始。我相信,社會懂得欣賞建築,本地建築師才有更大的發揮空間。學會可以做的,就是向普羅市民推廣香港優秀建築,讓建築與社會的距離拉近。 另一方面,建築師要獲得社會尊重,除了在工作上以服務社會為本和關心社會之外,亦不能沉默,要敢於表達專業意見。要社會明白建築師的工作和所思所想,除了肯發聲,也要有發聲的渠道。回應社會時事,亦要快而準,讓公眾得知自己的想法和見地。筆者堅持在這專欄無間斷地筆耕九年,就是希望讓政府官員和市民大眾聽到建築師的聲音。 在這現時充滿負能量的社會,最重要的,是要讓年輕人看見希望。我相信,創意啟發更多創

向海濱城市學習

Image
【圖﹕挪威奧斯陸 Aker Brygge 的露天餐廳建在碼頭旁﹐令海濱充滿活力。】 每次出外旅遊﹐都是一個學習機會。 筆者在過去的兩個夏天﹐分別到訪了丹麥哥本哈根、挪威奧斯陸、芬蘭赫爾辛基和瑞典斯德哥爾摩四個北歐海濱城市。旅途中不斷地反思﹕「我們可以學到甚麼﹖人家做得到的﹐我們怎會做不到﹖」 筆者發現﹐一個城市環境的吸引力﹐除了來自豐富的特色建築外﹐公共空間的規劃和設計亦非常重要。這些空間﹐包括街道、廣場、公園和海濱等。而成功的重要因素是「以行人為本」﹐和關顧遊人的體驗與感受。 這令我一再想起我們那舉世聞名的世界級資產﹕維多利亞港。 過去十年﹐在海濱事務委員會和政府發展局不斷努力推動下﹐維港兩岸一段段的海濱長廊和公園相繼落成﹐為市民增添了不少休閒的好去處。但要海濱更有生氣更活潑﹐就不能單是建公園長廊和草地﹐還應可容納多元化的活動。例如露天音樂會、遊樂設施、市集、大排檔、小食亭、露天茶座和小商店 ( 不是大型商場 ) 等。此外﹐水上的活力也不可少﹐要有水上活動﹐和方便船隻上落的設施。 不過﹐這些都不是現時管公園的康文署可以做到的。再者﹐我們管規劃的是規劃署﹐管建設的是建築署﹐管小販攤檔和食肆的是食環署﹐水上活動的是海事署﹐彼此又隸屬於不同的政策局。要成就願景﹐現行制度便難以成全。筆者期待﹐將來成立專責海濱事務的海濱管理局﹐可以一站式處理維港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以創新的思維實踐活潑海濱的理想。海濱區的小建築物﹐更可通過建築設計比賽﹐讓年輕建築師設計師發揮創意。 另一方面﹐也是更具挑戰的﹐便是改善海濱區的暢達性。富吸引力的海濱﹐往往與行人道路網絡連成一體﹐不論由陸路和海路前往都非常方便。反觀我們﹐因為不斷的填海﹐海濱離市中心愈來愈遠。再者﹐「以車為本」的規劃﹐又令海濱區被多線行車的大馬路間斷。行人前往海濱﹐便要走過冷酷而沉悶的天橋或隧道﹐難免令遊人興致大減。 最理想的行人通道﹐還是從地面走過。最近﹐經過關注城市設計的人士多年爭取﹐政府順應民意﹐把取消近十年的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地面行人過路線「復活」﹐讓行人更方便地從港鐵站前往海旁﹐不用再穿過隧道繞道而行﹐實在令人鼓舞。 若然實際情況不容許﹐也要照顧行人遊走非路面通道的體驗。政府總部的添馬公園便是好例子。建築師嚴迅奇摒棄了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