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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 2014

解構「公民廣場」的迷思

做城市規劃和城市設計,公共空間不能缺少。城市中的街道、廣場、天橋、公園和海濱等,都是公共空間。 最近,添馬艦政府總部東翼辦公樓門前的一幅空地,引來一番爭端。這個地方,眾人稱它為「公民廣場」,政府則叫它做「東翼前地」。 在二零一二年九月的反國教事件中,成千上萬市民坐滿這片空地,「公民廣場」遂因而得名。此後,這裡亦舉行過大大小小的示威集會,例如一三年的免費電視發牌事件集會等。 到了今年七月,政府以加強保安為理由,突然在廣場外面築起鐵欄,令這片曾經開放給市民使用的空地變得門禁森嚴,閒人免進。坊間不少批評,此舉有違政府總部「門常開」的設計概念。「門常開」變成「門常關」。 事件隨即引來民間激烈辯論。究竟廣場是否公共空間,便成為一眾關注者的討論話題,更驚動了一些建築師。他們連忙上網找尋資料,卻愈找愈見混亂。 翻閱城規會文件,當中關於添馬艦政府總部和立法會大樓前面的休憩用地這樣寫:「在政府機構或社區 (4) 支區前面的一幅土地,是個露天文娛廣場 ( 英文版是 Open-air Civic Square) 暨公眾休憩用地 (Public Open Space) 。這是舉行文娛康樂活動的熱門場地。該幅公眾休憩用地與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互相貫通,高度水平亦會遞降而連接至海濱長廊,成為區內接駁金鐘至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的主要行人通道網的一部分。」由此可見,規劃中「公民廣場」 (Civic Square) 確實存在。城規會更要求,該廣場面積不得少於二公頃。 再看分區計劃大綱圖,圖上顯示該幅休憩用地劃在政府總部用地的北面。規劃者的原意,是把廣場設在大樓的北面以連接海濱,並把添馬艦這兩幅用地發展成為主要公民社區設施的用地及一個香港地標,以匯聚行政及立法機關的成員及使用文娛用地的市民。 今天添馬總部經已建成。現場所見,大樓與廣場的布局與原來的規劃圖有明顯分別。 究其原因,便要追溯到二零零七年。當年政府為建總部大樓邀請了四家承建商提供設計方案,最後由嚴迅奇建築師設計的「門常開」方案獲選。建築師以簡潔線條,把大樓設計成有如一扇敞開的門廊,以獨特形象豎立於一眾樓群中。中空式的建築概念,避免了大樓如屏風般把海港隔絕,也解決了城市景觀與通風的問題。 值得留意的是,建築師把休憩用地重組,從規劃圖所示位於大樓北面的公民廣場改為穿

為香港海濱注入「生命力」

在本月初,「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舉行了第一個公眾論壇,讓社會各界表達意見。席間有參與者問:「為甚麼海濱要有商業用途,有沒有國際標準?」 事實是,海濱事務委員會在過去曾考察過世界各地具吸引力的海濱,例如悉尼達令港、新加坡濱海灣和倫敦泰晤士河南岸等地。筆者最近亦曾到訪北歐的海濱城市,例如哥本哈根、奧斯陸、斯德哥爾摩和赫爾辛基等。他們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這些海濱地帶不單只有草地、座椅和跑步徑等靜態設施,還有博物館、展覽中心、市集、露天餐廳和戶外表演場地,有的還設有摩天輪和遊樂場等玩意;並不時舉辦不同的活動。這樣做,才會令海濱有生命力,讓市民和遊客可以在海濱區花上大半天。 因此我們建議,將來成立的海濱管理局應與持分者共同擬訂公眾對使用和優化海濱地帶的期望。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管理局將「一站式」負責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工作。至於有關土地要有甚麼用途、設施和景點,或是該如何管理;除了視乎對維港整體願景外,更要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視乎該地點的持分者(例如區議會)的意見、鄰近的項目、可運用的資源、私營機構的參與程度及營運專長等。 我們亦發現不同的地區對海濱發展的期望也有分別。例如位處核心商業區的中環和灣仔,可以有更多動態和商業活動,甚至可舉辦國際性節目和盛事(如美酒佳餚巡禮等);又例如在北角區,海濱相對較貼近民居,且面積較小,便適宜劃作更多的休憩用途。 我們曾在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中,討論過下述各項,將來作為可在撥予管理局的土地內考慮的項目: ( 一 ) 營造市民渴望到訪的地方; ( 二 ) 推廣一個充滿活力、別具趣味、交通暢達和可持續的海濱; ( 三 ) 延伸維港兩岸海濱的連繫; ( 四 ) 確保一致及資料詳盡的指示牌; ( 五 ) 促進不同規模及性質的建築群,以符合海濱使用者和訪客的需要; ( 六 ) 改善水體和陸地之間的連繫; ( 七 ) 支持商業和休閒海事產業或設施; ( 八 ) 理順未獲充分使用的資產,例如碼頭; ( 九 ) 為全民推廣本地及國際性節目、活動和盛事; ( 十 ) 反映本土文化和特色; ( 十一 ) 為香港居民和訪客創造有特色的目的地;以及 ( 十二 ) 提供花卉園景和優質的綠化環境。 我們預計,雖然大部分考慮撥予管理局的用地都劃作休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