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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anuary, 2019

放下爭議 盡快落實土地供應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在去年底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內容包括提出優先處理八個增地選項的建議;至今仍有待政府回應會否把建議全面落實。另一邊廂,由於某些包括在「三加五」建議的選項,例如短中期的局部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和中長期的東大嶼都會,牽涉部份持分者的直接利益或信念,相關人士仍對小組報告口誅筆伐,堅持己見抗爭到底。看來,這場本已落幕的「土地大辯論」,仍未有平息之勢。 事實是,香港未來三十年的土地需求達最少四千八百公頃,其中三千六百公頃是已規劃和已進入規劃過程中的土地,尚欠最少一千二百公頃。當中短中期的短缺尤為嚴重,欠地達八百一十五公頃。由此可見,要把問題解決,「近水」和「遠水」都同樣重要,就算填海多少都難解燃眉之急。故此小組認為「不應輕易放棄任何一個建議的短中期選項」。而中長期選項,例如填海和新市鎮發展等,由於規劃和建造需時,亦應從速啟動相關研究程序。 另一方面,對於已規劃的三千六百公頃土地,例如古洞北、粉嶺北、東涌西、洪水橋和元朗南等新市鎮發展,亦要盡快進行。偶有差池,只會令房屋短缺問題更加嚴重。 從報告出台後的輿論所見,一些矛頭指向小組的工作,例如說小組建議填海是為「明日大嶼」開路,又例如說小組在討論時受官方成員施壓。相反,也有意見認為,「明日大嶼」並未有納入小組建議選項當中,質疑小組是否故意與政府唱對台?身為小組一員,聽後實在哭笑不得,也希望藉此向社會說出事實的真相。 小組成員共三十人,當中包括正副主席在內的二十二位都是非官方成員,其餘八位是官方成員。後者包括發展局運房局和環境局三位局長。十六個月來,小組舉行了三十一次會議。依筆者所見,小組的運作 ( 包括選項的討論,公眾參與活動的模式,問卷的設計,到最終報告的擬定等 ) 一直都由非官方成員主導。官方成員的角色,主要是解釋政策,提供資料和秘書處支援。小組通過不同渠道接觸市民,與市民交流並收集意見,再建基於主流民意撰寫報告。因此,與其說小組工作受政府施壓,倒不如說是小組報告受主流民意左右。 至於行政長官施政報告提出「明日大嶼願景」的一千七百公頃填海,是在去年十月由行政長官向外公佈。當時五個月(四月底至九月底)的公眾參與經已完結,千七公頃的填海計劃根本沒有機會在「土地大辯論」期間讓社會討論和作抉擇。因此,小組亦只能在報告中「備悉」「明日大嶼願景」。小組認同政府應盡快啟動前期研究,以收

中環灣仔繞道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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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環灣仔繞道將在一月二十日通車,海濱事務委員會成員於本週三前往視察。】 連接港島中環與東區走廊,全長四點五公里的中環灣仔繞道,將於本月二十日通車。項目從開工到完工,用了九年時間。 本週初,筆者與一眾海濱事務委員會成員先到展覽廳聽路政署介紹,再到繞道現場視察隧道和通風配套設施。我們邊走邊看,最後來到北角海濱,走到排風口防坡堤的盡頭處,面向眼前的維港景觀,心裡有說不出的感慨。筆者參與維港海濱的工作,始於十五年前。一切因由,就要由這條中環灣仔繞道說起。 為了紓緩港島北岸的交通擠塞問題,政府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建議在維港海旁興建一條連接中環與東廊的主幹道,連接路及有關結構工程,需要填海二十八點五公頃,並把建議納入灣仔北分區計劃大綱草圖,該大綱草圖在二零零二年獲城規會同意並刊憲。 到零四年一月,終審法院就該草圖作出裁決,指出填海未能合乎《保護海港條例》要求。城規會敗訴,政府被逼放棄灣仔二期填海方案,必須重新規劃。另外,啟德 ( 東南九龍 ) 規劃亦要重頭開始。維港填海爭議引發公眾對海港規劃的關注,多個民間保護海港組織相繼組成。政府有見政府規劃與民間意見常存龐大落差而受到挑戰,便破天荒地在零四年五月成立共建維港委員會 ( 即海濱事務委員會的前身 ) ,成員包括各專業團體、商界、環保組織和提出訴訟的保護海港協會代表,獨立人士和政府官員,為海濱規劃事宜提供意見。 在此以前,城市規劃都沿用既定的公眾諮詢 (Public Consultation) 程序,即政府先做好規劃,再收集社會意見,民間並沒有參與討論和制定規劃圖。成員在會上向政府建議以公眾參與 (Public Engagement) 代替公眾諮詢,即與市民共同規劃;並通過不同類型的公眾參與活動,例如巡迴展覽、問卷、社區工作坊、公眾論壇等「與民共議」,期間亦有專家在場提供專業意見。還記得,當時政府半信半疑,但最終還是讓委員會屬下的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檢討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負責啟動香港規劃史上首個「與民規劃」的公眾參與活動,為灣仔、銅鑼灣及鄰近地區海濱規劃「尋求共識」。 當時,政府陷於兩難局面,一方面要興建主幹道解決交通問題,填海實在是無可避免;但另一方面,社會反對填海聲音卻與日俱增。填海官司判詞指出按《保護海港條例》規定,在維港範圍內填海必須合乎「凌駕性公眾需要」

「土地大辯論」 塵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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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十六個月的辛勞,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在除夕日向政府提交了終極報告,並隨即在網上公開報告。報告以「多管齊下,同心協力」為主題,建基於五個月的公眾參與所得的市民意見,小組向政府提出建議,以解決困擾港人多年土地短缺的老、大、難問題。 報告建議優先處理的「三加五」選項,坊間早有報導。即短中期的棕地發展、利用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利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用地作其他用途 ( 小組建議先用三十二公頃的粉嶺高球場作局部發展 ) 。中長期方面,小組建議在維港以外近岸填海、發展東大嶼都會、利用岩洞及地下空間、於新界發展更多的新發展區及發展香港內河碼頭用地。合共面積超過三千公頃。 所有建議優先處理的選項,在電話調查結果都獲得超過六成市民支持。其中短中期的「棕地發展」,支持度達八成三。而中長期的「於新界發展更多的新發展區」,支持度更達八成八。十八個選項當中,短中期的「重置和整合佔地廣的康樂設施」,和屬概念性選項的「填平船灣淡水湖作新市鎮發展」,只分別獲兩成三和兩成四市民支持,排在末位,未獲推薦。至於一直備受爭議的「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雖然在電話民調中有五成七的支持度,但該選項在俗稱「點心紙」的問卷回應當中只獲三成四市民支持,支持度明顯較低,故此小組經商討後決定不把郊野公園邊陲地帶納入優先處理的選項當中。 粉嶺高球場應否收回作發展用地?是「土地大辯論」期間討論熱點之一,亦最受公眾和傳媒關注。從公眾參與報告可見,該選項通過問卷回應及電話調查所得的支持率分別是五成四和六成一。在質化分析方面,報告指出,社會意見呈兩極化,集中於必須收回球場及不應收回球場這兩個極端,兩者亦各有觀點和理據。綜合上述意見,並經過詳盡討論後,小組最終建議政府優先研究收回粉錦公路以東的三十二公頃土地作局部發展。 小組認為,由於短中期土地嚴重不足,局部發展方案可以盡早釋放發展用地。另外,餘下一百四十公頃相信仍可舉辦國際性賽事和球員培訓。此建議可以平衡土地發展及體育發展的需要,以及部分人士對收回球場或會影響香港國際形象的關注。 倘若採納全面發展方案,由於涉及大規模的規劃程序和基建配套設施,這便成為中長期選項,不能在短期內提供房屋供應。再者,小組認為得到社會支持的中長期增地選項較多而且供應量亦較大,可以保留一百四十公頃高球場,除非日後找到有合適地點作重置。 不過,中間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