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s

Showing posts from July, 2018

城市規劃不能只建住宅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公眾參與活動已進行了近三個月。小組在本週亦舉行了會議,為下月展開的電話問卷調查作最後準備。我們預計,電話民調將在八月中進行,為期五星期,希望能夠獲得約三千個有效隨機樣本,收集市民對十八個短、中、長期增地選項的意見。 三個月來,經歷遊走十八區的巡迴展覽、多輪與各持分者會面的工作坊和兩次地區論壇,再加上傳媒和網上的廣泛報導和討論;社會對土地短缺議題和十八個增地選項已有一定的認知。正如主席黃遠輝說:「不少市民對覓地選項的取捨是心裡有數的。」 筆者身為小組成員,連月來一直關注媒體上的報導和討論。有些論點,個人認為值得商榷,希望藉本欄作出一些澄清。 整個覓地討論,是建基於未來三十年內欠缺最少一千二百公頃土地的大前提,希望社會能夠就不同增地選項作出抉擇,並以多管齊下模式提供所欠土地。千二公頃短缺當中,住宅用地佔二百三十公頃,經濟用地佔二百五十六公頃;基建及設施用地則佔最多,有七百二十公頃。 不過,過去的討論大部分都聚焦在如何提供住宅用地方面,而對經濟用地,與及基建和社區設施用地的提供有明顯的忽略。常聽到的意見例如:「住宅用地只欠二百三十公頃,當中短中期欠一百零八公頃;粉嶺高球場佔地有一百七十二公頃,哪一個高球場便可解決短中期的土地問題了。」 社會意見聚焦在住宅用地討論可以理解。「租金貴、面積細、環境擠」也是當今香港居住環境的寫照。面對二十萬市民居於 劏 房 ,公屋輪候期長達五點一年,年輕人上樓困難等水深火熱的現況;提供住屋,特別是公共房屋用地,已是迫在眉睫。 但必須留意的是,城市規劃不能只建住宅。市民也不能只有「居住」,而無法「生活」。城市規劃,除了需要提供房屋用地外,還要有其他社區及配套設施,以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這些設施包括學校、醫院、街市、消防局、警署等。另外,休憩用地例如公園、海濱長廊等,也是不可或缺。再者,社區也需要有經濟活動,例如商舖和辦公樓等以方便居民,並提供原區就業以減少對跨區交通網絡的倚賴。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道路和運輸網絡。 以沙田新市鎮 ( 不包括馬鞍山 ) 為例,它的已建設土地約一千三百公頃。當中房屋用途佔 29% ,運輸用途佔 27% ,社區設施佔 19% ,休憩用地佔 7% ,經濟用途佔 4% 。由此可見,一般的新市鎮發展,住屋用地和基建用地約各佔三成。 一個社區,

土地大辯論 消失的選項?

為期五個月的土地供應公眾參與活動已進行了一半,第二場公眾論壇亦已在上週六完成。自從行政長官在七月一日會見傳媒時表示個人支持填海作為增加土地供應渠道以來,填海便驟然變成城中熱話,甚至蓋過了發展高球場和公私合營兩個一直被熾熱爭論的選項。 特首的個人表態,引來坊間質疑土地供應公眾參與其實是個「假諮詢」,甚至認為應提早終結。筆者身為小組成員,必須強調小組並沒有對任何選項有預設立場。我們將會繼續聆聽市民的意見,並對收回來的問卷作客觀分析。行政長官後來亦表示,她不相信她的個人意見可以左右市民大眾的取態。小組副主席黃澤恩亦在上週論壇中亦承諾︰「小組會按市民意見及調查,而非特首的喜好撰寫報告。」因此,土地大辯論仍按原定計劃進行,市民的積極參與對解決土地短缺問題非常重要。 十八個短、中、長期選項讓社會討論並作取捨,有人嫌太多太煩,有人卻認為不足夠。在公眾參與活動展開初期,已有團體批評,有些選項「被消失」。例如是軍事用地、短期租約及臨時政府撥地、鄉村式發展地帶內的閒置官地等。又例如是增加地積比率、改劃土地用途和市區重建等。 先說軍事用地。軍事用地的地位及性質有別於香港其他土地。按照《基本法》及《駐軍法》的規定,任何軍事用地的使用及管理均屬國防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不屬香港特區的事務範圍。由於解放軍指出現時所有軍事用地均沒有閒置,特區政府沒有計劃改變這些土地用途。 關於短期租約用地、臨時政府撥地用地及空置政府用地,其實也曾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會議中討論。不過,這些土地絕大部份都有長遠規劃用途,或者是用作大型基建 ( 例如機場三跑 ) 的工地。待短租或臨時撥地期限屆滿時,工地都會成為基礎建設的一部份,或者用作興建早已規劃的設施。現時政府已持續地對這些土地進行檢討工作,屬於已有規劃的土地。因此土地供應專責小組認為,這些用地並未能有效對增加額外土地供應產生作用。 有意見認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內有逾九百公頃未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為何不能收回作高密度發展?事實是,這些所謂閒置土地,當中相當部分是現有丁屋之間的空隙或通道、斜坡、及其他零碎和不規則的地塊。受制於基建配套的限制,難作大規模發展。雖然如此,小組亦已將增加鄉村式發展地帶的密度,作為十八選項當中的概念性建議之一。 因此,倘若社會主流意見認為可考慮增加丁地的建屋密度,政府便會就相關建議進行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