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不能只建住宅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公眾參與活動已進行了近三個月。小組在本週亦舉行了會議,為下月展開的電話問卷調查作最後準備。我們預計,電話民調將在八月中進行,為期五星期,希望能夠獲得約三千個有效隨機樣本,收集市民對十八個短、中、長期增地選項的意見。

三個月來,經歷遊走十八區的巡迴展覽、多輪與各持分者會面的工作坊和兩次地區論壇,再加上傳媒和網上的廣泛報導和討論;社會對土地短缺議題和十八個增地選項已有一定的認知。正如主席黃遠輝說:「不少市民對覓地選項的取捨是心裡有數的。」

筆者身為小組成員,連月來一直關注媒體上的報導和討論。有些論點,個人認為值得商榷,希望藉本欄作出一些澄清。

整個覓地討論,是建基於未來三十年內欠缺最少一千二百公頃土地的大前提,希望社會能夠就不同增地選項作出抉擇,並以多管齊下模式提供所欠土地。千二公頃短缺當中,住宅用地佔二百三十公頃,經濟用地佔二百五十六公頃;基建及設施用地則佔最多,有七百二十公頃。

不過,過去的討論大部分都聚焦在如何提供住宅用地方面,而對經濟用地,與及基建和社區設施用地的提供有明顯的忽略。常聽到的意見例如:「住宅用地只欠二百三十公頃,當中短中期欠一百零八公頃;粉嶺高球場佔地有一百七十二公頃,哪一個高球場便可解決短中期的土地問題了。」

社會意見聚焦在住宅用地討論可以理解。「租金貴、面積細、環境擠」也是當今香港居住環境的寫照。面對二十萬市民居於,公屋輪候期長達五點一年,年輕人上樓困難等水深火熱的現況;提供住屋,特別是公共房屋用地,已是迫在眉睫。

但必須留意的是,城市規劃不能只建住宅。市民也不能只有「居住」,而無法「生活」。城市規劃,除了需要提供房屋用地外,還要有其他社區及配套設施,以滿足居民的生活需要。這些設施包括學校、醫院、街市、消防局、警署等。另外,休憩用地例如公園、海濱長廊等,也是不可或缺。再者,社區也需要有經濟活動,例如商舖和辦公樓等以方便居民,並提供原區就業以減少對跨區交通網絡的倚賴。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道路和運輸網絡。

以沙田新市鎮(不包括馬鞍山)為例,它的已建設土地約一千三百公頃。當中房屋用途佔29%,運輸用途佔27%,社區設施佔19%,休憩用地佔7%,經濟用途佔4%。由此可見,一般的新市鎮發展,住屋用地和基建用地約各佔三成。

一個社區,不能夠只有住屋而沒有道路。這些老生常談的簡單道理,卻被單一地專注於住屋和數字的討論中忽略了。因此,在土地供應問題上,要解決土地短缺,不能只處理住宅供應的短缺數字,而忽略經濟用地和基建及設施用地的短缺。

也聽過一個說法,是「香港全境佔地一千一百一十一平方公里,已建設的土地佔百分之二十四,房屋用地只佔百分之七。既然百分之七的土地可住上七百萬人,哪只需增加百分一的土地,便可以讓多一百萬人居住了。」這個說法,亦是只專注住屋而忽略了整全的城市規劃的基本需要。

試想想,只增加百分一個香港建住宅,有公屋有私樓,住上了一百萬人。但這裡沒有道路,沒有公園,沒有學校和醫院。這些人將會過著怎樣的生活?

要知道,城市規劃,不單只是一盤數啊!

(註:文章內容只屬筆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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