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區的迷思

【圖:康文署從來沒禁止市民釣魚,觀塘海濱長廊建成後更吸引不少釣魚愛好者到海濱垂釣。】


最近,政府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向公眾公佈推出釣魚區試驗計劃,引來社會熱烈討論。

康文署的報告指出:「為推廣親水文化及近水活動,二零一六年施政報告公佈,康文署將於二零一六/一七年度推行釣魚區試驗計劃。建議在中環海濱長廊、大埔白石角海濱長廊和青衣長輝路海濱花園設立指定的釣魚區,並加設輔助設施,讓市民在較舒適的環境下進行垂釣活動。釣魚區試驗計劃將為期一年,若反應良好,康文署會考慮在其他地區設立釣魚區。」

日前筆者與幾位朋友閒談,說起釣魚區。其中一人說:「海濱設置釣魚區當然好,以後市民可以在維港海濱釣魚了。這不是德政是甚麼?」另一人說:「釣魚區不應只局限一個地區,應該伸延到整段海濱長廊。」更以近來流行的捉精靈遊戲借題發揮,語帶諷刺地:「捉精靈便要到有精靈的地方呀,你在公園劃定捉精靈區小精靈便會特意走過來給你捉嗎?」說罷引來哄堂大笑。

筆者卻不以為然。原來許多人都不知道,一直以來,政府從來沒有禁止過在海濱進行釣魚活動。

對呀,康文署負責海濱公園和長廊管理,受制於《遊樂場地規例》,公園不准唱歌,不准放狗、不准踏單車、不准踩滑板、不准放風箏放飛機放汽球,卻並沒有不准釣魚。海濱長廊上,只有勸喻市民要小心使用釣魚用具以免影響他人的告示。

事實是,就算沒有釣魚區,不少市民都愛在現有的海濱長廊釣魚。不論是中環碼頭一帶,觀塘海濱,鰂魚涌海濱,又或者是在有天空之鏡美譽的堅尼地城貨物裝卸區,都不時發現垂釣者在結伴享受釣魚的樂趣。此外,在港島東區走廊的橋躉,不少釣友踏過木板或乘坐小艇前往釣魚。從前的皇后碼頭,也曾是釣魚熱點。

因此有人便擔心:「在特定地點設置釣魚區,日後其他地點又會否不准釣魚呢﹖」筆者向有關官員求證,並沒有這回事。

不過,吊詭的是,因為水質問題,康文署並不鼓勵市民食用在釣魚區捕獲的魚類。

那麼釣魚區究竟是甚麼的一回事?相關建議至今仍未諮詢海濱事務委員會。

筆者翻閱康文署給中西區區議會的文件,得悉政府建議在添馬艦立法會大樓前方的海濱劃出長五十四米,面積二百平方米地方作釣魚區。建議提供的輔助設施將包括工作台及洗手盤、擺放魚杆的裝置、配合垂釣需要的欄杆、蔭棚及長椅、指示牌、展板、儲物架和照明設施等。造價約三百五十萬,經常開支每年約九十萬。

誠然,這些設施原意是為釣魚愛好者提供方便。但綜觀各項設施,除了在欄杆上加上裝置以擺放魚杆,工作台及洗滌設備外,其他設施只屬一般公共空間設備。如此這般便成為釣魚區,實在令人有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

要真正推動親水文化,鼓勵垂釣,便要摒棄既有思維。筆者忽發奇想:「怎不把欄桿拆掉?在臨海一邊設置坐椅,又或者,在水中搭建浮台,好讓設施更多變更靈活,釣魚愛好者更接近水體,站著坐著垂釣悉隨專便。再者,可以在海濱設置售賣釣魚用具和魚餌的小商店。」

其實,釣魚只是眾多海濱活動的一種。推動親水文化,便應有全盤思考,要有更具彈性的設計,更開放的管理,和更多元化的活動;才能為維港海濱增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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