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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野公園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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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得天獨厚﹐郊野公園佔全港土地面積約四成﹐而且都近在咫尺。市民不消半句鐘﹐便可從密集城市到山明水秀風景如畫的郊野公園「抖抖氣」﹔其他城市實在望塵莫及。誰又會願意讓我們珍貴的大自然變作石屎森林﹖ 香港人口眾多﹐大範圍的自然環境和生態得以保存﹐全因高密度的城市規劃。早前﹐發展局局長在網誌提及有人建議把郊野公園用來建房屋﹐立即惹來社會強烈反彈。環保團體更發起「保衛郊野公園」行動。後來政府急忙澄清﹐說明這只是覆述建議﹐政府對郊野公園的政策並沒改變。 政府搶地建屋﹐打郊野公園的主意﹐恐怕是自找麻煩。 另一方面﹐ 政府正建議把三幅 位處西灣、金山及圓墩的 「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這本來是好事一樁﹐但卻遭村民反對。日前的立法會一個小組會議﹐建議更被一向支持政府的鄉事派和建制派反對﹐理由是此舉會限制土地發展﹐損害了原居民利益﹐政府儼如「強搶民產」。 公眾必須明白﹐把土地納入郊野公園﹐並不等如政府收回相關土地業權﹐居民仍可在該地耕種﹐原來生活模式亦不受影響﹔居民若要建丁屋﹐亦可向政府提交申請﹐到時郊野及海岸公園管理局便按丁屋發展對自然保育和景觀影響等原則作審批。事實上﹐就算土地不屬郊野公園範圍﹐居民也要向政府申請﹐因此安排並沒改變。 筆者認為﹐與大自然融合和設計得宜的民居﹐實在沒有被反對的理由。故此﹐「強搶民產」之說﹐實在言過其實吧。除非居民認為﹐土地若不納入郊野公園﹐便可興建高樓大廈。要知道﹐這種所謂的增值潛力﹐只是想像﹐並不現實。因為這樣做便會嚴重破壞鄉郊景觀﹐根本不會獲批。政府要做的﹐就是如何向居民確保發展丁屋的權利不受影響。 郊野公園由隸屬環境局的漁護署管理。正當這邊廂的工作遇上阻撓﹐那邊廂卻傳來審計報告的批評。日前審計報告指出漁護署對二十八幅「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進度緩慢。 先說甚麼是「不包括的土地」 (country park enclave) 。這是指毗鄰郊野公園或被郊野公園包圍的鄉村和農地。在過去﹐漁護署認為鄉村和農地亦可以與郊野公園的自然環境融合﹐為免居民反對和索償﹐該署在指定任何地區作為郊野公園時﹐都會把鄉村和農地﹐連同周邊作緩衝之用的政府土地﹐剔出郊野公園範圍。 政府把三幅「不包括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源於二零一零年六月的「西灣事件」。當年商人魯連城涉嫌把大浪西灣...

海濱管理 須衝出固有框架

上周末﹐中環新海濱忽然變得朝氣蓬勃﹐成千上萬的市民和遊客蜂擁而至﹐人潮絡繹不絕。這幾天﹐海濱區搭上了數以百計大大小小的帳篷﹐帳篷內滿是紅酒店食物店。筆者深夜到訪﹐只見遊人或是走在帳蓬間的街道上﹐或是坐在露天座椅上﹐甚至在草地上席地而坐﹐好不熱鬧。遊走於人群中﹐可見遊人在夜空下三五成群地把酒談天﹐一面享用美酒佳餚﹐一面欣賞維港景致。 海濱的另一邊﹐搭建了一個面向維港的大舞台﹐正在舉行露天音樂會。過千的觀眾圍著舞台﹐又唱又跳﹐充滿歡樂的氣氛。中環海濱遠離民居﹐不怕被人投訴噪音干擾﹐正是辦露天音樂會的好場地。 筆者手中拿著酒杯﹐心裡驚嘆﹕「這一夜的維港海濱﹐有吃喝玩樂的﹐有可踩可躺的草地﹐有露天音樂會。這不是我們夢想的活潑海濱嗎﹖」 不過﹐四天之後﹐這個一年一度由旅遊發展局舉辦的「美酒佳餚巡禮」活動結束﹐中環新海濱又回復寧靜了。 早前﹐筆者跟一群規劃師討論海濱規劃設計和管理。論壇主持帶出討論﹕「究竟現時的制度有甚麼局限﹖有沒有拆牆鬆綁的空間﹖」 儘管我們在過去九年不斷地在維港海濱工作﹐所建的都是較為靜態的長廊和公園。在論壇中﹐不少年青規劃師對公園的設計和管理都頗有微言。「我們的公園都是大同小異的﹐戶外家具 ( 例如座椅﹐街燈﹐垃圾筒和欄杆等 ) 都是一式一樣的。」「公園的管理﹐這樣不准﹐那樣不行。」 筆者也忍不住回應﹕「就是草地可踩可躺﹐也爭取了七年。」 問題是﹐康文署管理公園﹐一直受制於《遊樂場地規例》。《規例》對公園的活動有種種限制。例如不准踏單車和三輪車﹐不准搬運重物﹐不准放風箏、放飛機、放汽球﹐不准奏樂器和唱歌﹐不准售賣商品等規條﹐都一一清晰地寫在《規例》中。正是如此﹐公園的設計亦受制於營運者和管理者的要求。要海濱設計衝出框架﹐更具創意﹐又談何容易﹖ 還是由資深規劃師施倍德一語道破﹕「我們的城市規劃制度太僵化了﹐海濱都被劃為休憩用地 (Open Space) 。事實是﹐海濱不一定是公園啊﹗有誰會說悉尼達令港是個公園呢﹖海濱規劃就是地區營造 (place making) ﹐不是建公園。」 說得對。達令港是個在周末和假日一家大小吃喝玩樂的好去處。這裡有商店、電影院、水族館、展覽館﹐和無數的露天咖啡店及餐廳。還有碼頭讓大小船隻上落﹐水上又有帆船和獨木舟。更不時有樂隊演奏和街頭賣藝。左看右看都不是個...

海濱發展的挑戰與機遇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在上周末舉行了首個公眾論壇。我們亦計劃出席九個區議會﹐簡介建議內容﹐並聽取議員的意見。 在接受傳媒採訪期間﹐不時被問及這個問題﹕「究竟在活化海濱的工作中﹐遇上最大的挑戰是甚麼﹖」 從過去九年的工作經驗中﹐我們發現﹐維港海濱規劃和管理﹐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課題。一方面﹐創造一個朝氣蓬勃、富吸引力和多元化的海濱﹐是我們的願景。另一方面﹐連綿不絕的海濱長廊﹐也是我們的終極目標。但要達成這個願景和目標﹐要面對的挑戰和要克服的困難實在不少。 要知道﹐全長七十三公里的維港海濱﹐並非白紙一張﹐海岸線亦有新有舊。不少海濱土地經已發展﹐上面有各式各樣的設施﹐例如道路基建、機電泵房、貨物裝卸區、私人住宅、工商大廈等。有些海濱用地亦為港口運作所需。雖然這對在維港兩岸營建無間斷的海濱長廊做成掣肘﹐但在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推動下﹐政府不斷研究各種方法﹐去達致終極目標。 舉例說﹐政府曾將位於觀塘的貨物裝卸區遷移﹐騰出空間興建海濱長廊。又例如﹐北角村拆卸後﹐把臨海地界向內陸後退﹐預留土地作公共空間﹔以及當其他私人用地重新發展時﹐訂定可優化海濱的規劃參數及土地契約條件等。 筆者經常形容﹐海濱工作﹐就像砌拼圖﹐逐塊拼﹐不能一步登天。一言蔽之﹐就是「做得幾多得幾多」。此外﹐「不准填海」這「緊箍咒」﹐亦令不少優化海濱的計劃舉步維艱。 在日前的會議中﹐有區議員表示﹐最怕海濱管理局會變成獨立王國﹐不受監控。又怕海濱變成大白象。也有區議員問及如何確保日後成立的海濱管理局有足夠的代表性﹖ 事實上﹐向公眾問責一直是我們構思成立海濱管理局的重要考慮。 我們認為﹐擬議成立的海濱管理局應該是一個獨立專責﹐和有廣泛代表性的機構﹐並能夠達到下述的要求。首先﹐管理局應結合倡導與執行的角色﹐全面地規劃、設計、發展、營運和管理海濱用地﹔並能容納創新意念和設計﹐採用「地區營造」模式﹐靈活管理用地﹐減少官僚和繁瑣的規則。另外﹐它應促進跨部門和跨界別協作﹔推動公眾參與﹔在社會目標和商業原則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以及受到公眾監察。 過去的海濱工作﹐我們一直貫徹「與民共議」的原則﹐不論是在海濱規劃設計﹐或是海濱建設發展的過程中﹐與不同地區的區議會合作。例如尖沙咀至紅磡的海濱城市設計研究﹐觀塘碼頭旁的海濱長廊發展﹐港島...

多元海濱 應兼容商業與休閒

「擬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啟動已三個星期﹐坊間亦陸續展開了對維港海濱願景的討論。日前﹐筆者出席了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會議﹐聽取議員們對成立海濱管理局的意見。 在會議中﹐對於成立一個專責機構去全面綜合地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及管理海濱項目﹐議員們都反應正面﹐沒有異議﹔有的更希望盡快成立﹐還海濱於民。當然﹐與會者亦提出不少對管理局的關注。例如管理局會否過分由商業主導﹖會否令一般市民用不到﹖會否在海濱建豪宅﹖甚至變成明益大財團﹖ 事實是﹐過去九年的海濱工作﹐我們一直堅守維港海濱應是全民共享的理念﹐去進行相關的規劃和建設。海濱願景﹐就是締造一個「港人之港、活力之港」 (A Harbour for the People, a Harbour of Life) 。新規劃區的海濱土地﹐都是公共空間。 全民共享﹐就是不論貧富﹐不論年齡﹐不論種族﹐更不論是市民還是遊客。港人之港﹐主角當然是香港人。維港海濱﹐不是主題公園﹐絕對不應單為遊客而建。不過﹐記得當天研討會上各海濱城市的專家都不約而同地認為﹕「一個受當地市民歡迎的地方﹐便自然會吸引遊客。」因此﹐海濱既不應單為遊客而建﹐亦不能拒絕遊客吧。 維港海濱﹐也不是商業購物區﹐不應過分商業化。市民亦不應一定要消費才能享用。一個要市民花上五十大元買杯咖啡才有資格使用的海濱﹐絕對不是我們願見的。海濱也不應只有金鋪﹐鐘錶店﹐化裝品店和賣奢侈品的名牌店﹐而要有不同種類的活動和特色讓市民享用。 筆者今年夏天到訪奧斯陸﹐海濱區就散佈著不同種類的食肆﹐有高級的海鮮餐廳﹐也有平民化的露天咖啡座﹐還有熱狗檔和雪糕檔。長廊亦設有長椅和連接水面的梯級。遊人可以各適其適﹐一面享用美食﹐一面欣賞海景。市民也可在這裡自由自在地閒坐散步﹐溜狗和踏單車﹐或欣賞街頭表演﹔就算不費分毫﹐亦無損享用海濱的樂趣。 筆者認為﹐洽當的商業設施﹐例如露天食肆﹐例如咖啡店或酒吧﹐又例如雪糕檔汽水檔小食亭和大排擋等﹐都有助增加一個地方的吸引力﹐好讓市民一家大小能夠在海濱享受半天。老實說﹐一個連雪糕汽水都沒得賣的地方﹐吸引力實在有限﹐更遑論要朝氣蓬勃了。 維港海濱﹐要全民共享﹐要有活力﹐便要多元化﹐要有靜有動﹐滿足不同人仕的需要。 將來成立的海濱管理局﹐便要承擔社會使命﹐按不同地區的特色和需要﹐平衡商業與休...

與民共議 為海濱添活力

建議成立海濱管理局的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已展開了兩星期﹐期間筆者出席了若干電子傳媒的訪問節目﹐向市民簡 報了成立海濱管理局的理念﹐也聽取了不少社會對海濱願景的關注和意見。 有人問﹕ 「 海濱管理局的理念已講了十年﹐為何要諮詢再諮詢﹖為何還要分兩階段做公眾參與﹖ 」 事實是﹐海濱事務委員會一直以來致力優化維港海濱﹐但我們也明白﹐一般市民未必完全了解過去近十年的海濱發展和進程。因此﹐在第一階段﹐我們會分享委員會對維港的願景﹐講述現時海濱發展模式的優劣﹐以及專責的管理局模式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得更好﹐以實踐我們的願景。我們亦會就應否成立海濱管理局及其大致的運作模式等方向性問題聽取公眾意見﹐從而建立共識。 市民是否贊同成立一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去肩負維港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和管理的 使命 ﹖另外﹐管理局的管治和管理職能、倡導和諮詢職能﹐與及行政織能如何定位﹐才最適合香港﹖是第一階段公眾參與的其中兩大課題。在諮詢摘要中提到一些管理模式的選項﹐例如管理局應擁有獨立的行政部門﹐還是由一支專責、跨部門和 具經驗的政府團隊支持較為合適﹖在成立管理局後﹐應解散作為諮詢機構的海濱事務委員會﹐還是將之保留﹖ 不同運作模式的優點和缺點﹐在諮詢摘要中﹐也有詳細的闡述。 不過﹐筆者必須強調﹐這些模式並非最後定案﹐大家亦非一定要從中選一。這些選項﹐旨在拋磚引玉﹐提供基礎讓公眾討論。這是一次沒有既定立場的公眾參與活動﹐諮詢 摘要亦非導向性。我們希望貫徹海濱事務委員會一直以來 「 與民共議 」 的理念﹐透過互動的公眾參與過程﹐鼓勵公眾表達意見。 我們明白﹐如果成立海濱管理局﹐將會涉及可觀的公共資源。因此﹐ 廣大市民的支持對於推展海濱管理局極為重要。如果公眾在第一階段認同應該成立專責的海濱管理局﹐委員會連同政府會整合公眾對管理局運作模式的意見﹐為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作準備。 而第二階段的公眾參與活動﹐將會就管理局的詳細架構﹐包括管理局的職能、權力、財政影響和財務安排、土地事宜、 董事會的組成和決策過程 、 如何保障公眾利益和確保問責性的措施等範疇﹐作更聚焦的討論。屆時若有廣泛公眾支持﹐委員會便會提交最終方案讓政府考慮﹐決定如何推展立法工作。 維港海濱是重要的公眾資產﹐是為市民也是為下一代所建造的。我們十分希望公眾能積極參與﹐踴躍表達意見﹐...

以創新思維 實踐海濱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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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筆者主持了一個由海濱事務委員會主辦﹐題為「釋放海濱潛能」的研討會。邀請了來自奧克蘭、溫哥華、新加坡和悉尼等四個海濱城市的專家﹐分享他們在海濱工作的成功經驗。參加者非常踴躍﹐共超過六百人出席。 四個城市﹐都有專責機構負責海濱的規劃、設計、建造、營運、管理和推廣。四個城市﹐都以「地區營造」 (Place-Making) 的模式打造海濱。奧克蘭海濱開發區 (Auckland Waterfront)( 前身為 Auckland Waterfront Development Agency) 分享了他們與民共議的經驗﹐強調以人為本﹐提倡公眾參與﹐並以地區營造的模式設計優質和多元化的海濱﹐使海濱區成為人民喜愛的地方。他們更通過舉辦國際盛事﹐令海濱更具朝氣。 同樣地﹐溫哥華海濱 False Creek Waterfront ﹐一百年前是個工業區。溫哥華在一九八六年舉辦了世博﹐在二零一零年再舉辦冬季奧運會﹐自此便催化了該區的發展。當局便把握機遇﹐為地區制訂政策和發展策略﹐推動以單車作交通工具和增加地區的可步行性﹐最終成功地把昔日的海濱工業區轉化成二十一世紀的宜居社區。 五年前﹐筆者到新加坡考察﹐濱海灣管理局 (Marina Bay Agency) 的負責人向我們介紹濱海灣的規劃﹐ 政府銳意把濱海灣打造為「一個理想的居住、工作與玩樂環境」。為了令海濱區不分晝夜同樣充滿活力,濱海灣的土地利用以混合式用途為主。除了住宅和辦公樓外,還設有文藝表演場地、綜合渡假式酒店、幸福摩天輪、水上露天劇場、富特色的行人天橋、海濱公園和長達三點五公里的海濱長廊。濱海灣的水體,一方面作為提供食水的貯水庫,另一方面又是多元化水上活動進行的場地。到了今天﹐夢想已經實現。濱海灣已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地方﹐還不時舉行國際盛事﹐例如一級方程式賽車﹐燈光匯演﹐露天音樂會﹔還有全年水上活動的計劃如帆船划艇獨木舟等賽事﹐令濱海灣成為一個國際上具吸引力的品牌。 至於老牌子悉尼達令港 (Darling Harbour) 和岩石區 (The Rocks) ﹐發展已超過二十年﹐一直由悉尼海濱管理局 (Sydney Harbour Foreshore Authority) 營運﹐亦曾經成為世界各地爭相仿傚的對象。今天﹐悉尼海港管理局要持續地保持達令港的吸引力﹐更要加倍努力﹐注入新生命...

成立海濱管理局 邁向活潑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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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市民和訪客共享的天然和文化資產﹐以及創建經濟和社會價值的動力。「我們要優化維港及其海旁地帶﹐使成為富吸引力、朝氣蓬勃、交通暢達和可持續發展的世界級資產﹐成為港人之港、活力之港。」這個維港願景﹐講了十年。 優化維港海濱的工作﹐要從二零零四年說起。當年﹐政府在中環灣仔填海官司後﹐成立了共建維港委員會﹐就維港海濱規劃、土地用途和發展提供意見。到二零一零年﹐相關工作便由海濱事務委員會承接。 九年以來﹐筆者一直參與其中。除了與民共議﹐制定中環新海濱、灣仔海旁和啟德發展區等大型規劃外﹔一段一段在維港兩岸的海濱公園和長廊也陸續建成 ( 當中包括西九、紅磡、觀塘、港島東和中上環等 ) ﹐讓市民可以沿海濱漫步休憩﹐親近維港。但經驗顯示﹐儘管在優化海濱方面取得進展﹐要達致我們的活潑維港願景﹐還有一段距離。老實說﹐筆者個人認為﹐進度實在緩慢。 我們發現﹐現時由政府負責發展和管理海濱用地的模式﹐在營運上難免受制於整個公務員體系的財政及人力資源限制﹐長遠亦未能完全滿足公眾的期望。 例如﹐政府要五年或以上去規劃及發展海濱長廊。倘若需要與其他政府項目競逐資源﹐則可能需時更長。如果海濱發展及管理有專項撥款支持﹐便能加快發展﹐更能滿足公眾需求了。 又例如﹐在現行安排下﹐由於法例框架、資源或其他技術限制﹐要追求富創意或非常規的設計實在不易。另一方面﹐現時政府幾乎以劃一方式管理全港公園。對於一些位置優越而具規模的海濱公園或長廊而言 ( 例如中環新海濱 ) ﹐倘若有專責的機構度身訂做合適的規劃管理和營運模式﹐便能更好地展現它們的潛力﹐令海濱更添活力和更多元化。 我們現時所欠的﹐就是一個專責機構或政府部門﹐可以全面綜合地規劃、設計、建造到營運和管理海濱。 過去數年﹐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和海濱事務委員會研究了海外不同管理的模式﹐例如新加坡、悉尼、溫哥華和倫敦等海濱城市。從他們的成功海濱經驗﹐我們發現一個共通點﹐就是這些城市都有一個專責機構﹐發展、營運和管理海濱區﹐甚至為海濱區作推廣工作 ( 例如悉尼達令港 ) 。故此﹐我們認為﹐要成就海濱願景﹐香港應該成立一個有使命感﹐能夠結合倡導和行動角色的專責法定管理局﹐全面地以具創意的方式和靈活的架構來管理維港海濱。 去年十月﹐我們向行政長官提出成立海濱管理局的建議。今年一月﹐行政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