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建屋並無必要

樓價高企,租金上升;年輕人上樓困難,公屋輪候時間越來越長。這些都是近年困擾著社會的難題。加建公屋及資助房屋,似乎是對症下藥的辦法,對此社會並無異議。但興建公共房屋需要的大片土地往那裡找?便一直是令政府頭痛的問題。發展新市鎮以解決住屋問題,總比東拼西湊見縫插針更為有效,但近年卻因為種種原因令新市鎮發展停滯不前。

最近,政府委託香港房屋協會聘請顧問研究郊野公園邊陲地帶興建房屋的可行性,再惹來一番爭議。姑勿論社會各界是否同意利用部份郊野公園改作住屋用地,此舉卻令筆者感到奇怪。要知道,房協一直是為社會提供可負擔房屋的非政府機構,合理途徑是利用已經城規會規劃的住屋用地興建住宅。至於改變土地用途,明明就是規劃問題,為何負責研究的不是規劃署而是房協?

事件引來公眾關注不無道理。由建屋機構負責研究改劃土地,而郊野公園建屋又是極具爭議的課題。研究者能否中立?抑或是先有結論再做研究?難免令人質疑。

筆者必須承認,為解決香港住屋短缺現象,並改善宜居度,長遠增加土地供應是毋庸置疑的。政府亦須有足夠的土地儲備以應付不時之需。

土地問題已纏擾社會多年。事實是,上屆政府早已提出以「六管齊下」的方法增加土地供應,包括()更改土地用途;()舊區重建;()收地;()維港外填海;()發展岩洞和()重用前石礦場等。前三者都牽涉現有用地的使用者和鄰近居民,且觸及非常複雜的賠償問題,往往掀動沒完沒了的爭議,令相關過程舉步維艱。因此,當年一眾專業學會都傾向認為在維港外填海以增加長遠土地儲備最為有效。

《香港2030+》亦建議應以多管齊下的方式以創造發展容量,更提出更詳盡的「五大方向」以滿足需要。包括()優化土地使用(例如提高發展密度,改劃社區用地和綠化地帶作住宅用途,以多層大廈混合模式發展,和開發新發展區等)()調置土地用途(例如把若干設施搬離市中心,利用已修復堆填區作公園以騰出土地作高密度發展;()創造土地(例如在維港外填海,改劃棕地等)()創新拓展空間(例如發展岩洞和地下空間)()土地使用週期規劃(例如利用前石礦場及前堆填區等)。以上都是切實可行的做法,不過當中要克服的困難亦不可小

值得留意的是,看罷整份《香港2030+》研究及其專題報告,雖然當中提及多項增加土地供應的措施,但對開發郊野公園邊陲地帶作建屋用途卻隻字不提。相反,報告指出郊野公園受《郊野公園條例》保護,更認為該等土地普遍並不適合發展。

《香港2030+》有關土地供應的考慮因素及方式專題報告聲稱:「郊野公園是為保育大自然,為野生生物提供棲息地外,也向市民提供郊野康樂及戶外教育設施。大片的集水區、水塘和水道景物確保本地食水的供應來源;而其中的林地發揮碳吸存作用,有助緩減氣候變化和城市熱島效應的影響。此外,郊野公園內還有一些法定古蹟、歷史建築、考古遺址和認可墓地。」

其實,政府高層冀打郊野公園的主意已存在多年。現屆政府上任不久,發展局局長曾在網誌提及有人建議把郊野公園用來建房屋,立即惹來社會強烈反彈。後來政府急忙澄清,說明這只是覆述建議,政府對郊野公園的政策並沒改變。


由此可見,從政府規劃署角度看,要解決三十年內的土地問題,根本無需徵用郊野公園或其邊陲地帶作建屋用途。倘若由規劃署接下郊野公園用地改劃研究,便是自打咀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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